龙子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霍乱应急预案(2025年版)
一、编制目的
指导和规范中心应对霍乱疫情开展流调、监测分析等卫生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霍乱防治手册(第六版)》、《龙子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心霍乱疫情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与职责
(一)霍乱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陈 峰
副组长:王 萍、冯韶华
成 员:周国华
尹宗婷
王耀慧
梁心雨
周子旋
在市、区卫健委的领导下,中心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指挥、协调中心霍乱疫情应急处置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卫生应急办公室,卫生应急办公室负责制定、修订应急预案,进行疫情监测、分析,组织开展培训、演练,落实领导小组部署的各项工作,在中心领导小组指挥下,组织中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开展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二)专业工作组
1.监测分析组
组 长:陈 峰
成 员:王 萍 王耀慧 梁心雨
及时收集、汇总相关疫情监测数据,定期开展疫情分析和风险评估;指导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做好传染病报告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工作。
2.采样检测组
组 长:冯韶华
成 员:赵吉闽
负责霍乱疫情处置标本的采集和检测,做好霍乱检测物品的日常储备,全区霍乱相关检测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3.后勤保障组
组 长:熊馨蝶
成 员:周子旋 徐长松 黄华
后勤保障组负责中心霍乱疫情防控卫生应急车辆和中心工作人员的餐饮保障,以及中心霍乱防控物资的采购、储备和管理。
4.霍乱疫情处理组
一分组:组长:陈峰
组员:尹宗婷 梁心雨 王子含
二分组:组长:王萍
组员:王耀慧 周国华 李晗 郭凡
三分组:组长:冯韶华
组员:熊馨蝶 周子旋 赵吉闽
按相关文件和省、市专家组的指导开展疫情报告、流行病学调查、应急监测、监测分析、划定疫点疫区和消杀等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五、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1.事件分级。
(1)“重大”级(Ⅱ级)霍乱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霍乱在一个市(地)范围内流行,1周内发病30例及以上;或疫情波及2个及以上地市,有扩散趋势。
(2)“较大”级(Ⅲ级)霍乱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霍乱在一个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29例;或疫情波及2个以上县(区);或地级以上城市的市区首次发生。
(3)“一般”级(Ⅳ级)霍乱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霍乱在一个县(区)域内发生,1周内发病10例以下。
2.分级响应。“一般”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区应急指挥部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区疾控中心立即开展卫生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区卫健委和市疾控中心,市疾控中心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技术支持和指导。
“较大”级别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由市卫健委提出启动建议,报请市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在市应急指挥部和市卫健委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市疾控中心立即开展卫生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报市卫生健康委和安徽省疾控中心。
当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在省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我市启动相应响应,在市政府和市卫健委的领导和指挥下,市疾控中心开展卫生应急调查处置工作。
(二)疫情报告
1.个案报告。各级各类医疗卫生单位发现霍乱病例应于2小时内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监测报告管理”系统进行网络直报,霍乱病原携带者应于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区、市、省疾控中心应于2小时内完成网报系统三级审核。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根据霍乱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在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确认事件后,区疾控中心2小时内在“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中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较大”级别事件市疾控中心2小时内完成网报系统审核,“重大”级别事件市、省疾控中心2小时内完成网报系统审核。
(三)流行病学调查
1.个案调查。对于搜索和报告的霍乱病例(包括疑似、临床和实验室诊断病例)和病原携带者,应及时开展流行病学调查,调查内容主要包括个人信息,临床就诊经过,可疑饮食、饮水等流行病学史等,填写“霍乱病例个案调查表”,采集感染者粪便、肛拭子,可疑食品、饮用水,以及物品环境涂抹样进行病原检测,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内容进行调整和扩充。
2.密切接触者调查。在病人发病前5天及其病后或带菌者被发现前5天内,与病人或带菌者具有共同的饮食暴露史、共同居住生活史来界定。对密切接触者应实行持续5天的医学观察和开展粪检霍乱弧菌等工作。
3.主动搜索病例。根据《霍乱防治手册(第六版)》制定病例定义,在感染者活动范围和接触人群中,以及当地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诊的腹泻患者中主动搜索病例进行登记、随访、采样检测,对霍乱弧菌阳性感染者进行个案调查。
(四)采样检测
根据调查情况,采集病例的粪便/肛拭子、呕吐物,生活工作环境的接触物品、环境标本,以及可疑食品、饮用水等环境物品标本进行霍乱病原检测;当年发现的首例霍乱病例标本应送至安徽省疾控中心复核。
(五)流行因素分析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监测和采样检测结果,描述疫情“三间分布”,主要包括背景信息、疫情发现经过、病例临床特点、流行病学特征、采样检测、可疑饮食饮水调查等,推断感染来源、波及范围、疫情传播链和发病危险因素等,划定疫点疫区,提出针对性防控建议。
(六)疫情控制
1.感染者管理。隔离治疗霍乱病例和病原携带者应在定点救治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停服抗菌药物后,连续两次粪便培养未检出霍乱弧菌者解除隔离。
2.密切接触者管理。对密切接触者进行5天医学观察,不能参加聚餐、集会等活动,必要时对其排泄物进行消毒,防止污染水源、食品。与此同时,对采集密切接触者的粪便或肛拭子进行霍乱弧菌检测或进行预防性服药。
3.疫点、疫区处理
(1)划定疫点、疫区
疫点。指发生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或带菌者的地方。一般指同门户出入有生活接触的住户或与患者、疑似患者、带菌者生活上密切相关的若干户为范围。根据传染源的污染情况,一个传染源可有一个以上的疫点。
疫区。为了防止疫点外污染造成续发感染和向外传播,要根据疫点的地理位置、水系分布、交通情况、自然村落等特点来划定疫区。一般在农村以一个村或几个村、一个乡或毗邻乡,在城市以一个或几个居委会或一个街道为范围划为疫区。
(2)疫点处理
感染者和密切接触者按照规定进行,转送患者必须随带盛放吐泻物的容器和消毒药械,对途中污染的物品、地面和运送患者之工具要及时消毒处理。患者粪便、呕吐物以及可能被霍乱弧菌污染的物品,均需进行严格消毒处理。当地政府负责疫点的全面管理,开展卫生宣教、饮用水消毒、杀蛆灭蝇、环境卫生整治以及饮食饮用水监督管理等。
(3)疫区处理
①应急监测。疫区内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腹泻病应急监测,建立“日报告”制度,做到“逢泻必登、逢疑必检”,发现疑似病人时要及时隔离留验。组织乡村医生或公共卫生人员开展主动监测,认真做好查病报病,规范开展个案调查。
②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做好自来水卫生监测和管理,若是饮用河水、井水,应做好饮用水监测和消毒。
③加强饮食卫生和集市贸易管理。加强集市贸易卫生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卫生规章制度;加强餐饮行业卫生管理和监督,必要时可暂停卤制品、凉菜等生冷食品店摊经营。
④做好粪便管理。对于农村旱厕,应强化监测和消毒,做好无害化处理。
⑤落实健康教育。疫区内要全面开展预防霍乱的宣传教育工作,告知公众如何预防霍乱,宣传不喝生水、不吃不洁食物、出现腹泻后如何就医等防治知识。
(4)疫点、疫区消毒。疫点、疫区的随时和终末消毒参照《霍乱防治手册(第六版》进行。
(七)控制效果评价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疫情监测和采样检测结果,动态分析疫情的发展趋势和防治措施的实施效果。当疫点、疫区内采取的措施均已落实,在最后1例病例或带菌者出现后一个最长潜伏期后无新的感染者发生,无传播和扩散风险后解除疫点、疫区。
六、保障措施
中心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队伍,急传科和检验科定期开展人员技术培训和演练,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序高效开展;急传科和检验科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提出霍乱疫情防控物资计划,当发生霍乱疫情,中心霍乱疫情防控物资不足时,根据中心采购规章制度由行政科紧急采购相关应急物资。
七、奖励与惩处
在中心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和调度下,龙子湖区疾控中心全体工作人员按各自岗位职责做好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同志,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表彰和奖励;凡因不听指挥或工作失职的,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八、附则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方案的调整更新和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对本预案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
龙子湖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