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审计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对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二)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乡、镇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三)对区辖事业单位和其他接受财政拨款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区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民生工程资金、涉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五)对与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六)根据区委组织部门委托,依法组织进行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七)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参与对有关经济案件查处;
(八)根据市审计局授权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对区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可以直接进行审计。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龙子湖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包括蚌埠市龙子湖区审计局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蚌埠市龙子湖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蚌埠市龙子湖区审计局 |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审计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审计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0.13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0.13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23万元,增长38.86%,主要原因审计任务越来越繁重,购买社会审计服务预算和支出大量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40.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7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4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13万元,占1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13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40.13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和结余)。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23万元,增长38.86%,主要原因:审计任务越来越繁重,购买社会审计服务预算和支出大量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73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减少)5.17万元,下降17.89%。主要原因上年结余结转较多,避免资金沉淀。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3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1.23万元,增长38.86%,主要原因:审计任务越来越繁重,购买社会审计服务预算和支出大量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1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13万元,占100%。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0.32万元,支出决算为40.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发生招待费等;其中:基本支出40.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审计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0.32万元,支出决算为4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3%,决算数略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未发生招待费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2万元,主要包括:津贴补贴;公用经费3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审计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审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8.81万元,比2016年增加28.37万元,增长271.74%,主要原因是审计任务越来越繁重,购买社会审计服务预算和支出大量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审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23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审计局没有车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7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审计局没有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是党政机关维持运转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所开支的相关支出,是政府行政开支的一部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蚌埠市龙子湖区审计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