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审计局2016预算公开情况
龙子湖区审计局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区审计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对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2、区审计局对本级各部门(含直属单位)和乡、镇预算执行和决算,以及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3、区审计局对区辖事业单位和其他接受财政拨款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4、对区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的和社会团体受政府委托管理的民生工程资金、涉农资金、社会保障基金、环境保护资金、社会捐赠资金以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5、对与区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向有关部门、单位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区政府和市审计局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6、根据区委组织部门委托,依法组织进行对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
7、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参与对有关经济案件查处。
8、区审计局根据市审计局授权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对区审计管辖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可以直接进行审计。
(二)下属单位
龙子湖区审计局成立于1984年4月,原为东市区审计局,2004年3月在区划调整时更名为龙子湖区审计局,目前在职人员5人。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编制数 |
2016年人员实有数 |
经费供给方式 | |||
小计 |
在职 |
离退休 |
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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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子湖区审计局 |
行政单位 |
5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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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额拨款 |
(三)年度主要工作
1、加大民生资金、重点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
2、深化财政预算执行审计
3、进一步优化经济责任审计
4、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的审计
5、做好其他各项工作
二、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6年度可支配收入2.66万元,其中预算拨款安排2.66万元;支出预算2.66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2.66万元。主要用于机构正常运行及开展必要的专项工作。
2016年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龙子湖区审计局2016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
2、政府采购情况。龙子湖区审计局2016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
3、绩效目标编制情况。龙子湖区审计局2016年共编制项目0个。
四、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2、审计事务:反映政府对审计工作方面的支出。
3、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