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09-23 13:59  来源:龙子湖区市场监管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8

 

 

 

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统一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同时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办公室、区打击传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区市场监管稽查大队,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机构,承担区市场监管稽查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承担所辖区域内市场监管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1351.75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351.75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15.23万元,增长44.3%,主要原因:一是补缴年职业年金和公积金;二是维修改造了三个市场所;三是民生工程(建6个快检室);四是文明城市创建奖励金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351.7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209.09万元,占89.4%;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42.66万元,占10.6%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351.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51.7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209.0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1209.0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99.54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一是补缴年职业年金和公积金;二是维修改造了三个市场所;三是文明城市创建奖励性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09.09万元,占本年收入的100%。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99.54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一是补缴年职业年金和公积金;二是维修改造了三个市场所;三是文明城市创建奖励性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9.0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9.4%。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9.54万元,增长49.4%。主要原因一是补缴年职业年金和公积金;二是维修改造了三个市场所;三是文明城市创建奖励性支出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09.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742.87万元,占6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210.47万元,占17.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80.82万元,占6.7%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74.93万元,占14.5%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64.06万元,支出决算为1209.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一是补缴年职业年金和公积金;二是维修改造了三个市场所; 三是文明城市创建奖励性支出增加。

其中:基本支出1209.0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31万元,支出决算为74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一是补缴年职业年金和公积金;二是维修改造了三个市场所。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2.6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明城市创建奖励性支出增加;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54万元,支出决算为82.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从3月份开始退休人员工资由区人社局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66万元,支出决算为6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金微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职业年金。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款)食品安全事务(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应急设备购置增加;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4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设备购置费及人员经费增加。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36.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承担社保费率微调。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4.9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明城市创建奖励性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09.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078.1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30.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98万元,比2017年增加17.1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三个市场所维修改造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5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12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对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我单位未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