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0-09-24 10:08来源: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

 

 

 

 

 

 

 

 

 

 

 

 

 

 

20208

 

 

 

 

 

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 部门职责

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统一承担辖区范围内的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和食品药品安全等市场监管工作,同时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查处取缔无照经营办公室、区打击传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无下属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982.99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82.9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68.76万元,下降27.28%,主要原因:一是无补缴社保费用;二是无大型维修改造项目;三是无民生工程建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合计982.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5.81万元,占92.15%;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7.18万元,占7.8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支出合计982.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2.9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05.8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905.8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03.28万元,下降25.08%,主要原因:一是无补缴社保费用;二是无大型维修改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05.81万元,占本年收入的92.1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3.28万元,下降25.08%。主要原因一是无补缴社保费;二是无大型维修改造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5.8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2.1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03.28万元,下降25.08%。主要原因一是无补缴社保费;二是无大型维修改造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05.8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27.18万元,占69.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9.80万元,占15.4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8.85万元,占5.40%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89.98万元,占9.93%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0.83万元,支出决算为905,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9.0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补发退休人员的一次性补贴及独生子女费;二是文明城市创建奖励性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905.81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36.30万元,支出决算为623.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开支减少;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监督管理专项(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年初功能科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事务(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2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退休人员的一次性补贴及独生子女费及职工双拥城市奖励性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9.66万元,支出决算为2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发离退休人员工资。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66.91万元,支出决算为3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功能科目调整。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社会保障和就业年初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9.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为职工离职退休一次性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功能科目调整。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7.97万元,支出决算为37.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食品安全抽检费。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98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明城市创建奖励性支出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05.8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16.9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88.8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龙子湖区市场价的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83万元,比2018年减少42.15万元,下降32.18%,主要原因是无大型维修改造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辆2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九、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一、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2019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