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20-09-24 10:13来源: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8.8

 4.55 

因公出国(境)费

    0

  1.85

公务接待费

    2.8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

 2.7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2.7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8万元,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预算的5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从严从紧从实从细的合理安排支出结构,并尽可能压缩“三公“经费的开支。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85万元,占40.66%;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7万元,占59.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5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增加1.85万元,增长100%,增加原因是因公出国计划为临时安排,本年未做因公出国经费预算。2019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因公出国(境)1次,累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由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姜晓丹带队,应台湾中华两岸经贸文化发展协会的邀请赴台开展经贸考察。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 0万元, 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8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尽量少或不接待。2019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7万元,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3万元,下降55%,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合理的用车计划,平时注意车辆保养,严格控制开支。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农贸市场日常检查、食品药品工作检查及稽查队办案等综合执法检查用车。截至201912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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