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市场监管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30 17:32来源: 龙子湖区市场监管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龙子湖区市场监管局2020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龙子湖区市场监管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有疑问,请与龙子湖区市场监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蚌埠市龙子湖区治淮街道凤阳路东安布匹市场B区五楼,邮编:233000,电话:3060685)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对本年度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和编目,截至12月31日,新增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21条,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达1164条。其中包括:政策法规6条,重大决策预公开4条,规划计划3条,决策部署落实情况4条,建议提案办理5条,机构领导2 条,机构设置3条,财政资金7条,应急管理3 条,权责清单和动态调整情况1条,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1条,行政权力运行 106条,“双随机”一公开3条,网上政务服务12条,招标采购1 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39条,新闻发布3条,政策解读7条,回应关切7条,监督保障4条。

(一)主动公开

一是积极推权力清单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近年来区局多次组织人员对本局行使的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全面自查清理,清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通过自查,督促各部门履行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清理及公开职责,确保了行政权力清单制度的有效落实。

二是制定权力运行监管细则。针对区局保留、取消、下放、转移的权力事项,以及工商登记前置改后置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督管理细则,明确监督管理对象、内容、方式、措施、程序、工作要求。

三是抓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区局组织督查组分赴各所开展督查指导,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全年网上公示重点案件信息63件。

(二)依申请公开

为切实落实《条例》,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需求,区局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开通了“依申请公开”在线申请栏目,编制依申请公开目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规范、高效、有序。2020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办件。

)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目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建立完备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即以局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相关局领导为副组长的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检查、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工作落到实处,区局各室均确定了一名政务公开联络员负责政府信息的日常编制工作。

  二是狠抓机制落实。2020年,区局响应市局工作要求,坚持在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落实上下功夫,多次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自查和业务培训,从完善权力清单、行政审批事项公开,到行政处罚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公开,从基础信息公开,到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再到积极开展解读回应,全局上下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确保了各项制度真正落地生根。

)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多年来,区局始终保持对门户网站投诉举报、公众留言、在线咨询等便民互动栏目的跟踪处理和督促落实力度,基本形成上下联动、衔接顺畅的网络问政工作机制,目前网站互动渠道畅通,能够及时高效回复反馈公众咨询投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335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6

0

63

行政强制

1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1.因为上半年疫情影响,今年部分业务工作起步时间晚于常年,导致上半年信息公开更新速度跟不上。

2.因为网上业务系统调整原因,今年部分信息未能获取,导致公开面还不够广。

3.个别公开信息配套解读信息、附注信息收集整理跟不上。下一步,将进一步系统化规范信息公开工作,努力做到“应公开、尽公开”。 

4.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还不够。暂无专职政府信息公开人员人员,兼职人员工作水平还存在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的问题。下一步,将加大人员培训力度,切实提高信息公开队伍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计划如下: 

1.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有效公开各类信息,更好方便群众。

2.认真处理好网站来信来访工作,及时有效处理各类投诉聚吧,让人民群众满意。

3.推进能力提升。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能力提升作为重要培训内容,对涉及科室和人员进行全员培训,着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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