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2-22 15:31来源: 龙子湖区市场监管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2 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 关于2021年单位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本辖区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贯彻执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标准,制定全区相关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本辖区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本辖区内除市级审批以外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名称预先核准;本辖区除市级审批以外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建立本辖区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按照市级要求组织本辖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按照市级要求依法开展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的有关工作,按照市级要求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安全监管、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本辖区市场秩序。负责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查处本辖区价格收费违规违法、不正当竞争、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违法直销及传销行为等。承担辖区内反垄断执法相关工作。依法实施合同行政监督管理,负责管理动产抵押物登记,监督管理拍卖行为,负责依法查处辖区内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承担查处辖区内取缔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

(五)负责本辖区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管理本辖区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负责辖区内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承担辖区内产品质量安全强制检验。承担有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纤维质量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辖区内食品包装材料、容器、食品生产经营工具等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加工的监督管理工作。对涉及国计民生的产品质量安全实施有效监督。

(六)负责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综合管理本辖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实施电梯远程监测装置的安装和使用。

(七)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市、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 承担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八)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辖区内除市级许可以外的食品生产许可;辖区内除市级许可的高校食堂、特大型餐馆、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外餐饮服务提供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辖区内小型食品销售者、餐饮服务提供者有关行政审批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承担辖区内获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销售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日常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并具体实施三级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保障任务,指导辖区内乡镇(社区)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四员”制度,指导“四员”做好农村自办宴席和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九)负责本辖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监管。承担辖区内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药品零售单体店、除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以外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三级医院以外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

(十)负责本辖区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活动的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管理辖区内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规范、监督辖区内商品计量和市场计量行为。组织计量仲裁检定和计量调解;负责辖区内制造(修理)计量器具企业的证后监管工作。

(十二)负责本辖区监督管理认证认可工作。承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落实辖区内强制性认证产品的监督抽查;落实认证活动、认证产品的日常检查;落实全市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等检验检测机构的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认证活动行为。

(十三)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相关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四)负责辖区内消费者权益保护。办理本辖区内自行受理的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和市局分流、转办的消费者投诉举报。实施辖区内市局安排的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测和商品市场专项整治。负责本辖区内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

(十五)负责管理本辖区标准化工作。对标准化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推行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化;负责全区组织机构代码的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本辖区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管理。依法处理本辖区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专利行为;贯彻落实专利工作方面的优惠政策,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管理、组织重大专利技术实施,负责专利市场的规范和管理。

(十七)承办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八)职能转变。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优化“四最”营商环境,压缩企业开办时间。

3. 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

行政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

2021年我局将继续深化改革,着力加强市场监管,全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一、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

(一)是不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持续优化企业开办工作平台、环节流程,巩固一日办结、全程网上办“零见面”改革试点成果。持续推进“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持续压减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做好照后减证和简化审批,下大力气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

(二)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加强重点知识产权申报,实施定向申报服务,有针对性地确定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对外推介知名商标企业、高价值专利企业,促进对外合作。着力培育无公害、绿色、有机农产品商标品牌。积极搭建商标品牌和高价值专利的宣传展示与交易平台,发挥品牌经济在“调转促”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双打”专项行动,健全打击侵权长效机制,完善信用监管体系,不断增强知识产权保护能力。

(三)是全面强化信用监管。

二、进一步提升质量发展水平

(一)是强化质量提升,深入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全面推进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提升,推进高附加值和优质服务供给比重提升,质量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智能化、消费友好的中高端产品供给大幅增加,推动品牌升级。

(二)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管,营造良好市场秩序。加强监督抽查和监测力度。以压实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综合运用监督抽查、风险监测、质量通报等质量监督手段,确保不发生系统性、行业性、区域性质量安全问题。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力度,完善消费品召回工作机制,拓宽缺陷信息收集渠道,提升消费品召回数量和质量。

(三)是强化品牌创建,增强企业竞争优势。持续推进质量品牌升级,选取重点企业,大力开展帮扶培育,以争创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注册、“老字号”认定等区域品牌创建为手段,引导品牌发展。

三、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一)是强化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实行食品安全“风险分级+双随机”监管。完善和落实农贸市场开办者“十个一”制度和食用农产品入场查验登记制度。鼓励大中型销售企业专柜销售临期食品。全面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督促网络订餐平台落实管理责任。

(二)是严格药械化监管。结合《药品管理法》实施,严厉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调整优化食品产业布局,建设食品产业园区(食品小作坊示范加工区),出台支持政策,吸引一二三产业高度融合的规模食品企业,延伸产业链条,打造生产加工、旅游观光为一体的特色产业园区。

四、进一步加大市场综合执法维权力度

(一)是加强反垄断执法。以规制垄断协议、滥用行政权力排除和限制竞争行为为重点,密切关注社会热点媒体报道、行业动态、社会组织调查报告等相关信息,进一步拓展垄断案件线索来源。积极做好垄断案件线索前期核查,及时上报涉嫌垄断案件线索。

(二)是加强不正当竞争行为整治。持续开展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行为专项执法行动,突出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着力查处公用企业限制竞争行为、商业贿赂行为、以及不正当有奖销售等虚假宣传行为,努力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良好秩序。

(三)是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持续保持对传销活动高压严打态势,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网络平台”为抓手,健全完善打传防控体系,继续深入推进打击传销“进校园、进社区”宣传活动,积极做好综治考评、平安城市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考评工作;推进实施《安徽省直销行业分类监管实施办法,加强对直销企业的监管。

(四)是全面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加强调研,完善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则。严格程序,切实做好增量政策措施审查工作,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机制。对现行政策措施等相关文件开展清理,进一步清理废除含有排除、限制竞争内容的各种政策措施。进一步健全组织,完善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运行机制。加强督导,组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

(五)是严守特种设备安全底线。不断完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动态监管体系、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继续探索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新方法、新技术,实现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科学化、规范化。

(六)是强化重点领域市场监管。加大经营性网页、网店和网站的监测力度,严厉打击违法网络交易活动。持续深入推进电商大走访活动。继续做好商品房买卖合同格式条款备案工作。开展重点行业格式条款整治。完善户外广告巡查机制和技术手段。强化价格监管和质量技术监督执法,持续推进文明市场创建活动。扎实做好“查无”工作。

(七)是全力保障消费维权。打造高效的12315投诉受理平台,优化消费维权处置。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及放心消费创建进乡村活动,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进一步提升基础保障能力

(一)是加强队伍建设。

(二)是加强法制建设。

(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851.24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预算851.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851.24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1.36万元,增长16.63%,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及人员待遇自然增长。占收入预算100%。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预算851.24万元,2020年预算增加121.36万元,增长16.63%,原因主要是单位人员增加及人员待遇自然增长;其中,基本支出安排733.24万元,占支出预算86.14%,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18万元,占支出预算13.86%,主要用于工商质监食品药品业务专项经费、专项奖励、房屋维修装饰。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财政拨款支预算851.24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51.24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51.24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一般公共服务586.16万元,占68.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0万元,占8.62%;医疗卫生支出41.60万元,占4.89%;住房保障支出150.08万元,占17.63%。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51.24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121.36万元,增长16.63%,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及人员待遇自然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86.16万元,占68.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4万元,占8.62%;卫生健康支出41.6万元,占4.89%;住房保障支出150.08万元,占17.63%。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安排586.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6.47万元,下降5.86%,下降原因主要是2020年项目预算中食品快速检测车已经购买完成。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586.16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6.47万元,下降5.86%,下降原因主要是2020年项目预算中食品快速检测车已经购买完成。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安排16.2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06万元,增长45.34%,增长原因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增加及待遇的自然增长。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安排57.1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23万元,增长2.20%,增长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自然增加。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2021年预算安排41.60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46万元,增长3.64%,增长原因主要是随工资基数增加。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安排93.4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93.43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公积金调整到此科目。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1年预算安排56.6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56.65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1年全区预算新增项目。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33.2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4.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65.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73.0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等。

七、关于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安排项目支出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18万元。主要包括:工商质监食品药品专项业务费项目、专项奖励补助项目、李楼市场监管所装饰工程项目。

八、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5.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较2020年预算增加0.7万元,增长1.08%,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项目

1)项目概述。

2)立项依据。

3)实施主体。

4)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三年支出计划。

2021-2023年该项目拟安排0万元,其中,2021年安排0万元,2022年安排0万元,2023年安排0万元。

年度预算安排。

2021年该项目预算0万元0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区委 区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蚌龙[2021]10号)要求,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2021年蚌埠市龙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预算公开.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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