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发布时间:2022-09-28 08:50来源: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8.4 

4.04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2.4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6

 4.04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4.04

        公务用车购置费

 0

 0

                                      

    2021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4万元,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预算的48.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从严从紧从实从细的合理安排支出结构,并尽可能压缩“三公“经费的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4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无变化,原因是2021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2021年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2.4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尽量不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安徽省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4万元,与2021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96万元,下降32.7%,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制定合理的用车计划,平时注意车辆保养,严格控制开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农贸市场日常检查、食品药品工作检查及稽查队办案等综合执法检查用车。截至202112月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差异1辆的原因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设计并指导实施,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采购配备1辆食品快速检验车。食品快速检验车只用于应急食品检验,是移动的食品快速检验实验室,不执行日常执法检查等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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