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职能介绍

发布时间:2025-02-14 09:14来源: 龙子湖区应急管理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龙子湖区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依法承担法律法规直接赋予地方应急管理部门的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组织查处辖区内具有重大影响的复杂案件,监督指导辖区内执法体系建设和执法工作。

 

编制:2

大队长:张家磊

联系电话:0552-3040184

办公地址:龙子湖区东海大道1599

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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