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8 16:00来源: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由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联系。(地址:蚌埠市治淮路706号;邮编:233000;电话:0552-307694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一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局全面推进决策、执行和结果、管理和服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新闻发布等栏目信息公开,切实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完善各项制度,依法及时公开各类政府信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发展,取得了较好的成效。2020年,我局在蚌埠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各类信息共计116条,其中规范性文件7,清理了规范性文件0条。

二是加大对医疗救助、医疗保险等民生工程重点领域公开力度,优化医疗救助流程和城乡居民参保流程。2020年城乡居民参保实行微信和皖事通缴费,城乡医疗救助全面实行“一站式”即时结算救助,减少居民办事流程和跑腿次数,提高了居民满意度。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建立龙子湖区医保局信息依申请公开指南,明确责任岗位和人员,确保能及时回复。2020年度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为了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领导,我局实行一把手负总责,指定专人全面负责政府信息公开的发布和日常维护工作,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以正常运行。对发布的信息内容进行审查,严格注意公民隐私保护。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第一平台作用,进一步优化网站功能、栏目设置;二是对各类敏感信息进行处理审查通过后方可发布,并不断总结经验,着手建立公开例外相关规则;三是通过公开栏、手机短信提醒等方式公开政策信息。

(五)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一是建立预先审查制度。把政府信息能否公开、怎样公开、公开范围、公开时限等,作为审查内容,通过预先审查,严格控制不公开事项的范围。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的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程序和责任人,防止出现因公开不当导致失泄密问题。三是建立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和服务对象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事项,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四是落实内部管理和责任考核追究制度,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政府整体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日常工作安排部署,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规范化。五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造成泄漏机密、损害区医疗保障局形象、引发网络事件的情况,将对责任人作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将交由司法机关处理。2020年,未发生因不履行政务公开义务而发生的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规范性文件

7

7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到位,重视度不够,导致信息时效性不强未及时公开。二是信息公开的范围窄,公开内容主要集中在工作动态,对群众期待的政策解读信息公开不到位,解读形式也比较单一。

(二)改进措施。一是提高认识,加大培训力度,定期开展信息采选,确保信息发布的及时性。二是加大信息采集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和形式,切实做好政策宣传和政策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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