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1-02-22 16:46来源: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部门预算

 

 

 

 

 

 

 

 

 

 

 

2021年2 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 关于2021年单位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10.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供应保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统筹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承担区级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治、补充医疗救助的基金及资金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区级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六)配合上级部门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疗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监督管理;落实并监督管理区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医用设备、医疗耗材的采购制度。

(七)在上级部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督检查,医疗费用稽查稽核工作,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龙子湖区龙子湖区医保局部门2021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行政单位

2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监管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

(一)负责辖区内医疗救助工作

(二)负责辖区居医保征收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稽查稽核及年度考核工作

(四)负责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397.83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预算39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7.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85万元,减少4.99%,原因主要是财政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的减少。占收入预算100%。

三、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支出预算397.83万元,2020年预算增加19.85万元,减少4.99%,原因主要是财政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的减少。其中,基本支出安排30.83万元,占支出预算7.7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 367万元,占支出预算92.25%,主要用于城乡医疗救助支出,对居民医保基金的配套支出,区属大集体二次报销支出。

四、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1财政拨款收支预算397.8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7.83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97.83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万元,占0.66%;卫生健康支出388.42万元,占97.63%,住房保障支出6.78万元,占1.71%。

五、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收入预算397.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7.83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19.85万元,减少4.99%,原因主要是财政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的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62万元,占0.66%;卫生健康支出388.42万元,占97.63%,住房保障支出6.78万元,占1.71%。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安排2.62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13万元,增长5.22%,增长原因主要是缴费基数自然增加。

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安排1.85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0.09万元,增长5.11%,增长原因主要是随工资基数增加。

3、“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1年预算安排200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20万元,减少10%,减少原因主要是财政补助减少。

4、“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1年预算安排140万元,2020年预算持平,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未变动。

5、“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1年预算安排46.58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6.84万元,减少12.79%,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减少。

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2021年预算安排4.6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4.6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公积金调整到此科目,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提租补贴(项)” 2021年预算安排2.18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18万元,增长100%,增长原因主要是2021年全区预算新增项目。

六、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单位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0.8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6.2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万元,主要包括:提租补贴。

七、关于2021年部门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度安排项目支出36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367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预算安排0万元。主要包括:政府性项目、专项业务项目。

八、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较2020年预算增加0.4万元,增长20%。增长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情况。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单位2021年未安排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无政府购买服务项目预算,故本表无数据。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区委 区政府关于印发《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蚌龙【2021】10号)要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2021年预算公开表.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