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3-02-01 09:25来源: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2023年部门预算

 

 

 

 

 

 

 

 

 

 

 

20232月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构成

3.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6.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8.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9.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10.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11.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12.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疗服务价格、药品耗材供应保障等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划标准。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基金统筹和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承担区级医疗救助、疾病应急救治、补充医疗救助的基金及资金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区级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

(三)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

(四)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五)贯彻执行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

(六)配合上级部门指导全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医用设备、医疗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监督管理;落实并监督管理区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医用设备、医疗耗材的采购制度。

(七)在上级部门指导下,负责辖区内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督检查,医疗费用稽查稽核工作,依照法律法规,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下属单位预算,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行政单位

2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监管服务中心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一)负责辖区内医疗救助工作

(二)负责辖区居医保征收工作

(三)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稽查稽核及年度考核工作

(四)负责医保基金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3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医疗保障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538.03万元,收入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二、关于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预算538.0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38.03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一)本年收入538.03万元,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8.03万元,占100%,比2022年预算增加141.43万元,增长35.66%,增长原因主要是财政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的增加

(二)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三)龙子湖区医疗保障监管服务中心与区医疗保障局合署办公,特此说明。

三、关于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预算538.03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141.43万元,增长35.66%,增长原因主要是财政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的增加;其中,基本支出安排52.03万元,占9.67%,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486万元, 90.33%,主要用于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监管服务中心与区医疗保障局合署办公,特此说明。

四、关于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2023财政拨款支预算538.03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38.03万元按资金年度分全部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万元,占1.29%;卫生健康支出523.79万元,占97.35 %;住房保障支出7.3万元,占 1.36 %。

五、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8.0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1.43万元,增长35.66%,增长原因主要是财政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4万元,占1.29%;卫生健康支出523.79万元,占97.35%;住房保障支出7.3万元,占1.36%。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安排5.4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44万元,增长36.36%,增长原因主要是缴存基数增加

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2023年预算安排1.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0.02万元,下降1.04%,下降原因主要是缴存基数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安排4.62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91万元,增加70.48%,增加原因主要是缴存基数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2023年预算安排2.31万元,增加原因主要是缴存基数增加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安排3.21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3万元,增长70.74%,增长原因主要是随工资基数增加。

6“卫生健康(类)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23年预算安排260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60万,增30%原因主要是财政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的增加

7“卫生健康(类)医疗救助(款)城乡医疗救助(项)”2022年预算安排200万元,2022年预算增加60万,增42.86%原因主要是财政对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收入的增加

8“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安排23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0.8万元,增加36.04%,原因主要是项目经费增加

9“卫生健康(类)医疗保障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2023年预算安排37.5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3.65万元,增长57.04%,增长原因主要是事业运行项目增加。

六、关于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2.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03万元,公用经费2万元。

(一)人员经费50.0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补助、福利费、工会经费、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关于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关于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关于2023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医疗保障局2023年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采购支出。

十、关于2023年政府采购支出表的说明

医疗保障局2023没有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和单位资金安排的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十一、关于2023年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表的说明

部门2023年没有安排政府购买服务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1.“城乡医疗救助区级配套资金”项目

1)项目概述:根据《关于健康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68号),为推动实施城乡医疗救助民生工程项目制定此项目,确保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应救尽救和缓解特殊人群看病就医的压力,以及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出现,为维持社会稳定和谐发展贡献力量。

2)立项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

3)实施主体: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4)实施方案:龙医保〔2021〕17号

5)实施周期:3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三年支出计划。

2022-2024年该项目拟安排540万元,其中,2022年安排140万元,2023年安排200万元,2024年安排200万元。

年度预算安排。

2023年该项目预算200万元,主要用于更好保障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费用等。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医疗救助区级配套资金

主管部门   及代码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项目来源

 

项目期

 

项目资金

 年度资金总额:

200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目标1: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应救尽救
 目标2:缓解特殊人群看病就医的压力
 目标3:减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出现,维持社会稳定和谐发展

绩效指标

一级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对象按规定纳入救助范围

救助对象覆盖低保,特困、重点优抚对象,低收入对象,逐步覆盖因病致贫家庭中的重特大疾病患者

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人次占比

≥28%

质量指标

重点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年度限额内救助比率

救助比例不低于70%,2023年在经费允许的前提下适当提高重特大疾病的救助比率

一站式”即时结算覆盖地区

覆盖全部医保地定点医疗机构

时效指标

资金拨付及时率

100%

 

成本指标

低保户每人每年住院救助金额不低于1万元

10000元/年

五保户每人每年住院救助金额不低于1.5万元

15000元/年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社会效益指标

困难群众看病就医方便程度

明显提高

 

生态效益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

稳步拓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减轻程度

有效缓解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成效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85%

 

 

2、“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补助”项目

1)项目概述:为贯彻中央、省、市各级文件精神,推动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民生工程项目,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此项目。

2)立项依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保障待遇实施办法的通知》(蚌政办〔2020〕14号)

3)实施主体: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4)实施方案:龙医保〔2021〕18号

5)实施周期:1年

6)绩效目标和指标。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全面实现市级统筹管理,城乡居民参保率达到95%以上。落实城乡居民医保筹资政策,稳步提高筹资标准。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强基金安全监管。

7绩效目标和指标。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度)                                

项目名称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区级配套资金

主管部门   及代码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实施单位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

项目来源

 

项目期

 

项目资金

 年度资金总额:

260

(万元)

   其中: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

 

 

         其他资金

 

年度目标

 目标1:巩固参保率,稳步提高保障水平,实现基金收支平衡
 目标2:更好保障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绩效指标

一级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参保人数

≥59880人

 

 

质量指标

参保率

≥95%

大病保险覆盖率

100%

时效指标

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率

100%

 

成本指标

各级财政实际补助标准

每人每年配套资金不低于610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指标1:

 

 

社会效益指标

更好保障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明显

 

生态效益指标

医疗救助对象覆盖范围

稳步拓展

 

可持续影响指标

困难群众就医负担减轻程度

有效缓解

对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影响

成效明显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参保满意度

≥80%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3年,医疗保障局3个项目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此处项目个数应与2023年部门预算中编制的项目个数保持一致),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8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和单位资金当年安排0万元。在部门预算中反映城乡医疗救助区级配套资金项目等项目绩效目标表,具体见“第四部分 附件”。

)机关运行经费。

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2023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比2022年预算增加0.8万元,增加36.04%。增加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医疗保障监管服务中心为纯事业单位(非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口径预算。2023年安排了单位运行经费37.58万元,比 2022年增加13.65万元,增加57.04%,增加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的增加。

)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截至202212月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医疗保障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省部、厅、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2023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0辆,购置费0万元,其中:省部、厅、局,根据具体情况填写)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单位资金: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等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2023年医保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xls

       2023年医保局部门三公经费---------部门三公经费安排情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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