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医疗保障监管服务中心
龙子湖区医疗保障监管服务中心
根据龙子湖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设立龙子湖区医疗保障监管服务中心》(龙编【2019】11号)文件规定,我局下设龙子湖区医疗保障监管服务中心,副科级建制。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内医疗保障政策的宣传,负责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签约前审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负责实施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医药服务行为稽查稽核工作;受区医疗保障局委托开展医疗保障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办公地址:东海大道与李楼路交叉口西北角,龙子湖区人民政府1317房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00至中午12:00、下午2:30至5:30;
负责人姓名:田德本
联系方式:3076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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