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8 14:33来源: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

2020年度决算

 

 

 

 

 

 

 

 

 

 

 

 

 

2021年9月

 录

第一部分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0度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一)城市管理。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城市管理和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本辖区的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2.负责辖区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3.负责组织实施辖区数字化城管建设和管理工作。

4.落实城市管理执法队伍的规范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本单位日常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审查和日常管理;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的信访、投诉、应诉等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城市管理和住建领域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工作。

(二) 综合行政执法。

     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参照市局调整后公示的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调整相应的权责清单。

(三)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与市、区相关部门的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龙子湖区分局、区农业农村水利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按照中央、省、市综合执法改革要求,分别行使各自领域的行政处罚权。

2.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的处罚权。

3.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负责区管道路、管网的建设,新建道路、网管移交由区城市管理局和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共同验收。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本级

 

第二部分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2020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5252.24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252.24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27.75万元,下降5.9%,主要原因:一是预算外资金减少;二是市场管理办公室人员从本单位划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三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5252.2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44.41万元,占97.9%;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07.83万元,占2.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5252.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2.18万元,占29.0%;项目支出3730.06万元,占71.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144.41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5144.41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20.89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一是预算外资金减少;二是市场管理办公室人员从本单位划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三是项目资金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4.41万元,占本年支出的97.9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20.89万元,下降4.1%。主要原因一是预算外资金减少;二是市场管理办公室人员从本单位划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三是项目资金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144.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卫生健康(类)支出65.96万元,占1.3%;城乡社区(类)支出5078.45万元,占98.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640.26万元,支出决算为5144.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增加;二是2019年度创建文明城市保证金在2020年度发放;三是防疫资金增加。其中:基本支出1414.35万元,占27.5%;项目支出3730.06万元,占72.5%。具体情况如下: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65.9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抗击新冠疫情资金增加。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4640.26万元,支出决算为4506.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节约支出。

3.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71.5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文明城市创建保证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14.36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3.4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500.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00.87万元,比2019年增加415.15万元,增长484.31%,主要原因劳务派遣人员增加工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开展预算绩效评价工作。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没有财政局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因此无相关内容。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我单位2020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因此无相关附件。

2020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本级决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