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1-09-28 15:20来源: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0年度部门决算

 

 

 

 

 

 

 

 

 

 

 

 

 

 

2021年9月

 

 录

第一部分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0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概况

一、部门职责

行政处罚集中行使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和相应的行政强制权。参照市局调整后公示的权责清单中的行政处罚事项,调整相应的权责清单。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包括:单位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本级

 

第二部分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二、收入决算表见附件

三、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见附件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688.29万元(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转结余和年初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88.29万元(含结余分配和年末结转结余)。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7.45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2019年度创建文明城市保证金在2020年度发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688.2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88.29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688.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8.2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88.29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结余),支出总计688.29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77.45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2019年度创建文明城市保证金在2020年度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29万元,占本年支出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77.45万元,增长12.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二是2019年度创建文明城市保证金在2020年度发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88.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63万元,占4.3%;卫生健康(类)支出25.49万元,占3.7%;城乡社区(类)支出633.17万元,占92.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31.68万元,支出决算为68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9.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增加。其中:基本支出688.2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8.88万元,支出决算为16.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5.92%,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13.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6.24%,决算小于预算的原因是单位尚未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33.33万元,支出决算为25.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8%,决算小于预算的原因是加强管理,精简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管执法(项)年初预算为439.48万元,支出决算为58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29%,决算大于预算的原因是人员增加;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1.77万元,原因是文明城市创建奖励性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88.2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9.9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公用经费48.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0万元,本年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35万元,比2019年减少1.34万元,下降2.7%,主要原因是加强经费管理,严格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龙子湖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2020年度部门决算我单位因计量口径有误,将执法局本级两辆其他用车计入本单位,我单位实际其他用车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20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纳入部门预算的项目支出全面开展了绩效自评,共1个项目,涉及资金20万元,占项目预算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看,2020年我单位预算金额为20万元,执行数为12.4万元,完成额度尚可,年度总体目标基本完成。此项目因按照当年实际产生费用支付,有其不可预性,故出现偏差。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没有财政局批复绩效目标的项目,因此无相关内容。

3.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安排、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经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我单位2020年未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因此无相关附件。

2020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决算公开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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