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目录

发布时间:2024-03-25 09:25来源: 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职能目录
主要职责 序号 名称 实施部门 科室负责人 联系电话 办公时间及地点
贯彻执行党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区委的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1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落实上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办公室 刘海龙 0552-3010105 蚌埠市东海大道
1599号四楼退役军人事务局                                    工作上班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 负责辖区内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役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李春雷 0552-3050335
3 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李春雷 0552-3050335
4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办公室 刘海龙
0552-3010105
5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李春雷 0552-3050335
6 组织实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疾军人的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李春雷 0552-3050335
7 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办公室、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刘海龙  李春雷 0552-3010105  /3050335    
8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办公室 刘海龙
0552-3010105
9 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 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李春雷 0552-3050335
10 负责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开展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维护退役军人权益。 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李春雷 0552-3050335
11 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室 刘海龙
0552-3010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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