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
2020年2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0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3.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4.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5.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7.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8.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贯彻落实上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根据上级工作部署和要求,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安置计划组织实施,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根据相关规定,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措施并组织落实。
(五)负责登记统计、汇总上报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现有住房情况,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落实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配合做好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和拥政爱民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区关于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双拥工作规划和意见、办法,并组织实施;开展双拥模范城区创建和军民共建活动;协调军政、军民关系。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拟列入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的审核、推荐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
(十)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及局下属单位,纳入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2个,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行政单位 |
2 |
龙子湖区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中心 |
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
三、2020年度主要工作
1、“两站一中心”建设
2、基层队伍培训
3、转业军官、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及后续服务保障
4、退役士兵社保接续
5、各类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经费发放
6、退役士兵技能培训
7、退役军人暨家属就业创业帮扶
8、退役军人专项岗位开发
9、春节、“八一”等节日对驻军部队走访慰问
10、双拥模范单位创建及申报
11、烈士褒扬纪念工作
12、光荣牌悬挂和信息采集
13、伤残军人换证
14、信访接待及历史遗留问题解决
15、退役士兵电子档案整理
16、重点优抚对象疗养、体检工作
17、义务兵优待金及立功受奖人员奖励发放
18、新兵回访工作。
19、困难退役军人帮扶。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0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20年新增预算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2270.3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等,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等。
二、关于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收入预算2270.3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270.39万元,占收入预算100%,;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关于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支出预算227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安排87.39万元,占支出预算3.8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2183.00万元,占支出预算96.15%,主要用于专项工作等。
四、关于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2270.3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70.3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70.39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支出按功能分类分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7.21万元,占98.98%;卫生健康支出23.18万元,占1.02%。
五、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20年新增预算单位,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270.39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7.21万元,占98.98%;卫生健康支出23.18万元,占1.02%。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0年预算安排33.63万元。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0年预算安排1.61万元。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0年预算安排76.45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2020年预算安排2123.00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0年预算安排12.52万元。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安排22.10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0年预算安排1.08万元。
六、关于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7.3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5.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2.4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9.63万元,主要包括:离休费等。
七、关于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4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运行、购买货物和服务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计划采购货物(设备)分别为0,数量分别为0。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总额0万元,涉及项目0个。
(四)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无
1、项目概述。
2、立项依据。
3、实施主体。
4、实施方案。
5、实施周期。
6、三年支出计划和年度预算安排。
(1)三年支出计划。
2020-2021年该项目拟安排0万元,其中,2020年安排0万元,2021年安排0万元,2022年安排0万元。
(2)年度预算安排。
2020年该项目预算0万元。
7、绩效目标和指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子湖区2020年部门预算和2020-2022年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方案的通知》(龙政办[2019]27号)要求,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六)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龙子湖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购置费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
2、纳入专户管理政府非税收入:指按照非税收入管理相关规定,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等。
3、其他收入:指除了财政拨款收入、财政专户管理非税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用于在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用于本单位离退休人员方面的支出。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9、“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附表
附件:退役军人事务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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