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楼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时间:2019-09-23 14:29  来源:龙子湖区李楼乡政府浏览量: 【字号:   打印

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11 

5.33 

因公出国(境)费

 0

 0

公务接待费

 4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7

 5.33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

 5.33

        公务用车购置

 0

 0

                                      

 

 

 

 

 

 

 

 

二、201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1万元,支出决算为5.33万元,完成预算的48.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公务用车管理规范,费用减少。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人民政府本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人民政府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3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与2018年度决算相比,无变化。2018年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人民政府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该项经费根据省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4万元,下降的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今年未有公务接待费用。2018年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人民政府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33万元,与2018年度预算相比,减少1.67万元,下降23.86%,下降的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2018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创城检查、秸秆禁烧检查。2018,蚌埠市龙子湖区李楼乡人民政府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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