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3年“一户多残”家庭及困难老年残疾人补助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高新区、经开区社会事业局:
按照《蚌埠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要求,结合《蚌埠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蚌埠市科技强农机械强农促进农民增收行动方案(2022-2025)〉的通知》精神,为认真落实好2023年 “一户多残”家庭和困难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金发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残疾人所在户中有一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即视同户中残疾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二、建档立卡户中残疾人如符合条件,可申请“一户多残”家庭和困难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金。
三、各县区需根据《蚌埠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要求,逐步提高 “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和困难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标准。(到2024年“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金每户每年不低于1800元,困难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金三县每人每年不低于860元,六区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到2025年,困难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金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一户多残”家庭生活补助金每户每年不低于2000元。
2023年“一户多残”和困难老年残疾人生活补助金每半年打卡发放一次,并于7月底和11月底之前将发放人员花名册报市残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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