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9年8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
第一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部门职责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负责辖区内的地区性、群众性、公益性、社会性工作。负责辖区内党建、精神文明建设、城市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维稳、计划生育、劳动就业、民政残联、武装等工作;指导村居搞好自治工作。完成辖区内的大建设、旧城改造、拆控违和协护税、招商引资等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包括: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单位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变化。
纳入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本级 |
第二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公开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824.28万元(含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824.28万元(含结余分配、年末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34.11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创建文明城市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824.2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35.05万元,占89.2%;事业收入89.24万元,占10.8%;经营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824.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4.28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735.05万元(含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支出总计735.05万元(含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1.91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35.05万元,占本年收入的89.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51.91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05万元,占本年支出的89.2%。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51.91万元,下降17.1%。主要原因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5.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0.58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395.15万元,占53.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支出4.04万元,占0.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01.85万元,占41.1%;农林水支出(类)支出33.43万元,占4.5%。
(四)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41万元,支出决算为735.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创建文明城市经费支出。其中:基本支出735.05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委会开展文化体育活动。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村委会开展文化体育活动。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年初预算为81.7万元,支出决算为350.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1、社区办公经费2、维稳经费3、社区服务群众专项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5万元,支出决算为33.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5月退休人员死亡1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8.7万元,支出决算为7.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退休1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4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有变动,退休1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5.6万元,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有变动,退休1人。
4.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01.8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区办公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创城经费增加。
5.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4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于村委会发放工资、运转经费、养老保险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35.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48.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对其他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86.89万元,主要包括: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和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17年无变化。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9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解放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对2018年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我单位未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我单位未开展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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