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2018年度“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情况

发布时间:2019-09-16 09:33 来源: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2018年决算数

合计

167.09

因公出国(境)费

1.81

公务接待费

23.0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142.26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22.56

公务用车购置费

19.7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法》、《财政部关于深入推进地方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财预【201436号)要求,除涉密部门不单独公开外,区本级所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支出的部门、单位应向社会公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2018年“三公”经费决算为区汇总数,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8年,包括公开部门、涉密部门等在内的区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167.09万元,比年初预算249.51万元减少82.42万元,下降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81万元,公务接待费23.0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2.2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22.5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19.7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1.8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13.19万元,下降87.9%下降原因是区级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相关制度、从严控制出国人数和经费。区本级2018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1个,出国(境)1人次。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23.0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59.99万元,下降72.3%。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2018年度区本级各部门、单位国内接待共221批次,2274人次,国(境)外接待共0批次,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蚌埠市市直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蚌办发〔201320号)的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142.2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9.24万元,下降6.1%,主要原因是从严控制新增车辆配置和更换,降低公务用车运行成本。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19.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2辆,增加的原因,主要是区检察院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更换执法执勤用车,从中央和省政法转移支付装备经费中支付。公务用车运行费122.5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28.94万元,下降19.1%,主要原因是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出行次数和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龙子湖区车辆数为156辆。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核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联系方式  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局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lzhys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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