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
龙子湖区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
财政拨款公开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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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项 目 |
本年预算数 |
上年预算数 |
合 计 |
249.51 |
256.91 |
1、因公出国(境)费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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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83.01 |
94.91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151.5 |
162 |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费 |
151.5 |
162 |
(2)公务用车购置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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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为区汇总数,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49.51万元,比2017年减少7.4万元,下降2.9%。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15万元,上一年度未安排。主要原因是连续两年,区政府跟随省、市相关部门赴境外学习考察招商,因此本年度安排出国出境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预算83.01万元,比上年94.91万元减少11.9万元,下降12.5%。主要用于接待其他地市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下降原因主要是单位积极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勤俭节约,经费使用严格执行《蚌埠市市直单位公务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蚌办发〔2013〕20号)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151.5万元,比上年162万元减少10.5万元,同比下降6.5%。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从严控制新增车辆配置和更换,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出行次数和费用。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上年同期为0,主要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无实际意义的更换;公务用车运行费151.5万元,比上年减少10.5万元,同比下降6.5%,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费、修理费、保险等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2018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