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龙子湖区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
(单位:万元)
项 目 |
决 算 数 |
合 计 |
269.63 |
因公出国(境)费 |
19.18 |
公务接待费 |
36.7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213.75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
169.2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44.55 |
二、龙子湖区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包括公开部门、涉密部门等在内的区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为269.63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5.11万元,下降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19.18万元,公务接待费36.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13.7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9.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44.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19.18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16.85万元。区本级2016年度因公出国(境)团组2个,出国(境)12人次。增长原因:一是因招商引资工作需要随同市政府出国(境)招商;二是随同省市政府出国(境)进行友好交流和参加专题研修班培训。区级各部门、单位严格执行因公出国(境)相关制度、从严控制出国人数和经费。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安徽省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公务接待费决算36.7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21.86万元,下降37.3%。下降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相关制度,从严控制接待人数和费用。2016年度区本级各部门、单位国内接待共321批次,3323人次,国(境)外接待共0批次,0人次。经费使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发〔2013〕13号)和《蚌埠市市直单位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蚌办发〔2013〕20号)的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213.75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0.1万元,下降4.5%。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69.2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减少54.65万元,下降24.4%;公务用车购置费44.55万元,与2015年度决算相比增加44.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数为3辆,增长原因主要是国家防汛指挥部下达指标购置防汛用车1辆及街道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需要购置创城用车2辆。龙子湖区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4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制度,从严控制新增车辆配置和更换,从严控制公务用车出行次数和费用,经费使用严格按照中央和省有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制度执行。
联系方式
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局政务公开电子邮箱:lzhys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