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审批龙子湖区长淮卫镇、李楼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
龙政〔2012〕36号 签发人:周成林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审批龙子湖区长淮卫镇、李楼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
市人民政府:
根据《安徽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方案》要求,在《龙子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基础上,我区编制完成了长淮卫镇、李楼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在多次征询乡(镇)意见后,现修改完善形成送审稿。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国土资源部43号令)、《安徽省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报批工作方案》规定,现将我区长淮卫镇、李楼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随文上报,请予以审批。
妥否,请批复。
附件:
1、规划文本:
(1)《长淮卫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送审稿)
(2)《李楼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文本(送审稿)
2、规划说明:
(1)《长淮卫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送审稿)
(2)《李楼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说明(送审稿)
3、以上规划相关图件。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荚存道 联系电话:3040100)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规划 请示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6月28日印发
(共印6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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