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蚌埠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2021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0 10:36 来源: 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储备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市直各有关部门、各县区发改委:

为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提高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透明度,蚌埠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根据国家、省相关规定,编制了《蚌埠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2021年)》,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今后国家、省如有政策调整,按国家、省新规定执行。

 

附件:《蚌埠市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目录(2021年)》.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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