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人解读】龙子湖区经信局副局长刘懿剑参加新闻发布会解读《蚌埠市龙子湖区关于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
新闻发布主题:《蚌埠市龙子湖区关于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时间:2022年6月1日 下午2:30
新闻发布地点:龙子湖区政府五楼西会议室
发布单位:龙子湖区科技经信局
参加人员:龙子湖区科技经信局负责人及新闻媒体记者。
发布的内容:《蚌埠市龙子湖区关于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主持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李春
《蚌埠市龙子湖区关于开展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稿
龙子湖区科技经信局
一、出台背景和依据
2021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坚持节约优先,实施全面节约战略,在生产领域,推进资源全面节约、集约、循环利用。11月1日,省经信厅等10部门印发《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12月31日蚌埠市经信局联合十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蚌经信运行〔2021)162号),标志着我市全面启动亩均效益评价工作。《意见》要求3月底前制定具体办法,常态化推进。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亩均论英雄”改革是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的重要抓手。按照省、市亩均办的部署,结合我区实际,在全区范围逐步实施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强化结果综合运用,将“亩均效益评价”作为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的关键举措,发挥亩均效益改革牵引性作用,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引导企业提质扩量增效,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2年1月,区科技经信局启动《实施意见》编制工作。
2022年3月上旬,完成《实施意见》初稿。
2022年3月中旬,完成成员单位征集意见工作。
2022年4月初,完成企业意见征集工作。
2022年4月初,完成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性审查工作。
2022年4月21日,文件经区政府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四、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亩均效益评价,力争到“十四五”末,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全员劳动生产率等核心指标达到长三角地区平均水平。2022年6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12月底前,基本完成占地5亩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初步建立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体系,启动全区亩均效益数据平台建设。2023年底前,探索开展制造业行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逐步实施差别化资源要素配置。通过科学合理的亩均评价和结果运用,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包含四个章节,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发展情况适时修订。一是明确工作目标。明确亩均评价工作阶段性目标。二是建立评价体系。明确亩均效益评价范围、评价指标、评价基准和分档标准。规上工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单位能耗营业收入、研发经奏投入强度"为主要指标,适时增加技术改造投资等指标;规下工业企业以“亩均税收"为主要指标。评价结果分为A类(优先发展类,前20%、含20%)、B类(鼓励提升类,20-65%、含65%)、C类(规范转型类,65-95%、含95%)、D类(调控帮扶类,后5%)四类。三是实施综合应用。按评价对象分为四类,针对企业,实施分类服务引导、分档财政奖励政策和差别化信贷机制;实施差别化要素配置,具体包括差别化用电、用水和用地政策;针对行业,建立分行业评价结果应用,集中资源大力培育发展优势产业,合理转移淘汰低效低端产业;针对区域,建立分区域评价结果应用,合理推进区域生产力布局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针对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推动低效闲置用地处理,加快推广“标准地"制度。四是加强组织保障。从组织领导、工作保障、督导激励、宣传引导等四方面,加强组织保障。
六、创新举措
《实施意见》在市《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注重“两个突出":一是指标设置突出导向性。结合我区产业发展实际,实施科学评价,引导企业集约高质量发展。在指标设置上,在市级的“亩均税收、亩均营业收入、单位能耗收入”的核心指标基础上,突出我区创新特色,将“研发经费投入强度”作为主要指标。二是结果应用突出针对性。注重“评”“用”结台,建立针对企业、行业、区域等不同主体的评价结果应用机制,运用正向激励、反向倒逼等方式,引导各类主体提高要素资源使用效益,实现提质增效。将“亩均论英雄"与低效用地清理相结合,从工业用地前后两端共同推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升产出效益。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谋划。研究出台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办法、2022年亩均效益工作要点;谋划制定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议事规则,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二是加快工作推动。加快完成工业企业用地面积和相关主要指标取数工作,确保数据清晰准确;督促各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设立亩均效益评价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工作专班,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确保工作落地见效;4月底前,完成全区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培训,组建工作专班。6月底前,完成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均效益评价。12月底前,基本完成占地5亩及以上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
三是加大宣传推广。多渠道、多方式、全媒体加大亩均效益评价工作宣传推广力度,引导企业、行业、区域践行新发展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