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发布时间:2022-11-09 09:51 来源: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收费项目名称:城市道路占用、挖掘修复费

收费标准:施工占道需要收取费用。
             1、占用主、次干道的,收费标准:0.32元/平方米*日;

         2、占用支路、街巷道路的,收费标准:0.2元/平方米*日。

收费依据:根据建设部、财政部、国家物价局建成〔1993〕410号;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建成字〔1996〕565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2〕186号: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6〕240号文件规定。

是否减免:否

允许减免依据:无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