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龙子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李楼乡、各街道,区直各有关单位:
鉴于区划调整、人事变动,现对《龙子湖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具体名单如下:
一、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冯 璐 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胡 斌 区政协副主席、区教体局党委书记、
局长
吴巨虎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成 员: 金 如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林 敏 区教体局副局长
陈潘柱 区民政局副局长
张 喆 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张 玮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副局长
张 正 区住建交通局副局长
张正桥 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钱丽芳 区文化旅游局副局长
徐振铎 区卫健委副主任
李 强 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克朴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朱先峰 区生态环境分局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王 迪 李楼乡副乡长
张 健 延安街道副主任
施万军 东风街道副主任
王金勇 治淮街道副主任
高兆众 东升街道副主任
袁 亮 解放街道副主任
段如云 曹山街道副书记
吴厚举 龙子湖风景区管理处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体局,负责统筹协调
和落实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林敏同志兼任。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一)召开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强形势研判,部署安全风险防控工作。
(二)加强对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督促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研究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措施和解决难点问题。
(三)开展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督查,并对督查情况进行通报。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区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新闻媒体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知识宣传,播放(刊登)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广告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家人或监护人关注孩子人身安全。
区教体局负责加强实地督查,确保学校定期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警示教育活动和应急疏散演练,切实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
区民政局负责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纳入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中,为保障孩子生命安全构筑坚实的防线。按标准条件实施救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做为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要健全学校周边日常巡逻防控制度,抓好校园及周边治安防范、反恐防暴、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健全警校联动工作机制,指导学校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抓好涉生道路交通安全,会同教育部门共同做好校车安全监管工作加强工作指导,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区自然资源规划分局负责为学校重大地质灾害或隐患的应急处置提供专家和技术支持。督促矿山企业完善矿区及涉水危险生产区域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
区住建交通局负责加强对学校幼儿园防震减灾工作指导和科普宣传,加强对学校幼儿园工程建设施工过程的监管,防范中小学生、幼儿进入工地施工作业区。
区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及时提供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加强对中小学生、幼儿灾害防御知识的科普宣教。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对校园周边经营服务场所、学校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和监督。
区文化旅游局负责加强对校园周边有关经营出版物、网吧等服务场所、经营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区卫健委负责与教育部门开展对学校幼儿园采购的用于学生集体使用的食品、药品加强监督检查。
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消防、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管、指导。
区生态环境分局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和监管。
李楼乡、街道、风景区管理处按属地管理原则,负责落实管理辖区域内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具体工作,责任到人,分片负责。学校发生较大安全事故,属地街道办事处、乡人民政府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整合多方力量组织开展现场救援和医疗救治工作,及时启动事故报告、事故调查、善后处置和责任认定等工作,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公共安全事故,应当优先组织开展对受威胁、受影响学校幼儿园的救援和受伤害学生的救治、疏散、转移和安置工作。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