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2年,龙子湖区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放管服”改革纵深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幅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日益健全,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水平逐步提高,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等情况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我区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党员干部全员学,先后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2次,区政府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2次,区政府常务会议学法4次,开展法治专题讲座2次,专题研讨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重要理论成果,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和重点任务,深刻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大关于“全面依法治国 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丰富内涵。形成“以上带下”良好的学习氛围,指导全区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实际、指导实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二是坚定法治信仰,健全责任体系。调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协调小组成员名单、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健全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工作制度,切实发挥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各项工作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2022年度依法治区工作会议,部署2022年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任务,会上组织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述法述职,并邀请了部分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代表进行现场测评,筑牢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意识,形成述法的常态;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理论成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区委组织部按照文件《关于印发<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方案>的通知》要求将述法纳入干部考核工作中,考核民主测评表增设法治栏目,由参加民主测评人员对考核对象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填写评价意见。考核组综合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等情况,发现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不到位的纳入考核报告,一并反馈、一并整改完善。
三是完善制度机制,加强法治建设。依据国家、省、市相关实施规划、方案制定实施龙子湖区“一规划两方案”,并在2022年依法治区工作要点中明确落实“一规划两方案”的措施和办法。精心谋划和部署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布局,精心安排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重点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和良好局面。各乡街、区直各部门主动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情况
一是推进政府机构职能优化。在区司法局设立区委依法治区办秘书室、合法性审查股和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统筹协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部分业务工作。区委编办制定下发2022年度区政府权责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权限,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职能,推动各部门有机协调,协作协同。
二是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注册资本登记改革,取消最低注册资本限制,放松对市场主体准入的管制,降低准入门槛;实行先照后证,前置审批项目从180多项降至目前设立登记32项,变更、注销登记31项,积极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区市场监管局2022年全年推送信息4270户;推进“多证合一”,先后实施“三证合一”“五证合一”“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整合16个部门57个登记事项,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022年全区累计核发 “多证合一”营业执照5601份;全面推行“证照分离”,发挥牵头部门作用,贯彻落实“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构建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建立月报表制度;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取消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环节,将企业设立登记由两个环节合并成一个环节,着力破解企业“起名难、起名慢”的问题;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全面实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启动“申报承诺+清单管理制”模式,住所(经营场所)由申请人自主申报、自行承诺、自担责任;实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以信息化平台建设为牵引,实现电子营业执照的发放与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的集成,“键对键”和网上登记“一次不跑”以及线下登记“只跑一次”的工作目标已经实现;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推动企业注销便利化。从压缩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时间、扩大适用范围、精减材料、建立容错机制等方面,完善市场主体的退出机制;落实《蚌埠市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工作方案》,做到责任传导,协同推进,衔接有序,打通了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做到企业开办平台七网直联互通,全面落实了企业开办“六个一”体系建设的工作目标,实现了企业开办一日办结及全程网上办“零见面”。2022年新办各类企业1408户,免费刻制印章1375户,首次申领发票税务办结23户。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行动,全区无公共政策兑现存量问题;加强涉企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2022年新备案涉企规范性文件1件。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促各执法单位严格落实省市出台的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清单,区城管局开展轻微违法行为免罚等专题法治培训2次,认真开展全区行政执法案件评查工作,确保各执法部门公正文明执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涉企纠纷快速有效调处化解机制,通过为企服务平台,协助各部门处理涉法涉诉企业难题。深入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优化营商环境之夏季行动”,加大对被执行人的打击和震慑力度;建立“执行110”值班制度,公布执行线索举报电话;协调公安机关、不动产登记中心等单位建立联合协查制度,构建执行联动机制,凝聚工作合力,加大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落实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设立民营经济检察服务站6家,就企业涉诉问题提供有效法律咨询,积极开展“空壳公司”治理专项行动,积极开展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工作,督促涉案企业做出承诺、积极整改,依法从轻处理,重新激发企业创新创业活力。简化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程序,保障3名涉企社区矫正对象依法外出经营;积极开展“喜迎二十大送法暖民企”“送法进企业”“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等活动16场次,为企业提供相应的法律咨询和帮助。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决策制度情况
严格贯彻落实《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公布《2022年度龙子湖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实现法制审核全覆盖,2022年共审查各类文件草案270件,出具法律意见书270件,合法性审查率100%,其中合同审查(主要是区政府招商引资协议)57件,其他文件213件,为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在规范性文件起草、重大行政执法决策等工作中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2022年区政府法律顾问共应诉代理各类案件74件。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情况
严格落实《安徽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安徽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规范行政执法公示工作和行政执法程序、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做好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全区各执法部门参加2022年度行政执法资格认证专业和通用2场法律知识考试,完成各领域68人行政执法换证工作。组织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和年审,完成执法平台数据和信息填报,组织新取得行政执法证人员参加2022年度行政执法培训,切实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全面做好各领域《行政处罚法》的贯彻实施工作,组织各部门参照省、市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及时调整本部门事项清单,健全行政处罚立案制度,完善裁量基准,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证据规则;探索特色典型执法方式,持续推进“城管+”非接触性执法办案,完善“城管+”非接触性执法办案流程,通过协查函、律师函、联合执法等方式,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逐步化解执法取证难等瓶颈,有效减少执法矛盾和冲突,提高执法效率和水平。
(五)依法处置突发事件、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等情况
一是依法处置突发事件。依据《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蚌埠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蚌埠市龙子湖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明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牵头部门、协调部门、支持部门,坚决防控全局性系统性风险,有效有序应对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
二是提供公共法律服务。遴选“法律明白人”150人,为每名“法律明白人”配备证书和徽章;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申报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各3个,我区现有国家级1个,省级8个,市级22个,在交通路打造“法治文化文明示范街”,我区现有法治文化广场1处,法治文化文明示范街1处,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1处 ;配齐配强村居法律顾问,为50个村(居)配备法律顾问50名,2022年以来共开展法治讲座50余场,提供法律咨询270余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800余份;做好普法信息宣传,上报普法信息100余条,被采用60余条;我区现有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处,乡(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7处。2022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8件,完成率112.3%,其中刑事法律援助案件450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78件。接待来访1026人次,开展《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宣传,为龙子湖区开展好“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 关爱残疾人”“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加强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知晓率营造良好氛围,为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提供法律途径。
三是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建全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组织机构,目前,全区所有乡(街)、村(居)全部成立调解委员会,共调整充实专、兼职调解员170人,成立区综治委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以综治、司法、信访为主的区综治办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协调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应急机制,确保要害时刻突发性群体性疑难性的矛盾纠纷能得到及时有效化解。2022年共排查化解矛盾227件,其中“家事类”纠纷31件;“乡村振兴类”纠纷125件;“城市生活类”纠纷33件;“营商环境类”纠纷38件。龙子湖区司法局调解案件总数为1932件,包括婚姻家庭纠纷216件;邻里纠纷1069件;物业纠纷82件;土地承包纠纷84件;房屋宅基地纠纷45件;消费纠纷37件;征地拆迁纠纷27件;合同纠纷10件;道路交通事故纠纷16件;生产经营纠纷8件;赔偿纠纷9件;劳动争议纠纷5件;医疗纠纷1件;其他纠纷323件。
(六)规范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情况
2022年,龙子湖区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58件、政协提案125件;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备案制度,全年共备案审查上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10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推选区城管局2件优秀案卷参加全省行政执法案卷评选;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各部门与公安、检察院、法院的联系,通过联系沟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及时对行政执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案件处理等信息进行交流;健全并落实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
(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保障情况
调整法治政府建设各协调小组人员名单,充分发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水平,为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领导保障;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经费、行政执法专项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为我区依法行政工作提供资金保障,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二、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有待进一步强化。对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规范不充分,少部分决策难以保证法定审查时限,影响合法性审查工作质效。
二是党政机关公职律师、法律顾问覆盖率较低。党政机关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并专门从事法律事务的公职人员较少,缺乏符合条件的公职人员申请成为公职律师,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发挥作用不明显。
三是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有待进一步提升。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覆盖工作力度不够,执法人员配备不足,部分新进工作人员未能及时考取行政执法证件,具有专业执法素质的执法人员短缺,基层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偏弱。在各领域执法案件越来越多的现状下,现有的执法人员无法满足执法需求。
三、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制度,进一步推进区委、区政府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工作部署、检查考核等工作,持续完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机制。
二是进一步完善依法决策机制。推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法制审查机制,遵循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切实履行集体讨论、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程序,进一步明确合法性审查范围、审查内容、审查流程和审查时限,有效提升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
三是营造良好宣传教育氛围。打造以卫调花鼓灯为代表的龙子湖区法治文化名片,将法治文化元素融入龙子湖区传统文艺创作;继续加强与高校专业力量的联动,充实龙子湖区“普法产品库”;继续做好“法治乡村”建设,抓好“法律明白人”培育、“村居法律顾问”配备、“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等各项工作;开展针对领导干部法治讲座和针对普法骨干的法律培训,提高全区法治化水平。
四是落实法治建设督察工作。参照市法治政府督察要点,开展我区法治督察工作,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等情况开展全面督察,充分发挥督察工作对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的督促推动作用,构建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机制,保证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员会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