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
2023年6月12日,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区长人选在区政府第四会议室主持召开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16次常务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如联,区政府副区长蒋纹、冯璐、陈礼超、房涛、汪四汝,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巨虎参加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何剑波、区政协副主席陈传奇、区政府法律顾问陈善应邀参加会议。现就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会议要求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律援助法》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加强配合、协调联动,切实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推动《法律援助法》落实落地,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全面提升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二、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区司法局提交的《关于龙子湖区人民政府2023年度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会议同意以龙子湖区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此文,明确由房涛同志牵头,区司法局抓好工作落实。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区司法局提交的《2023年度龙子湖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会议同意以区政府名义印发此文,明确由房涛同志牵头,区司法局抓好工作落实。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区投资促进局提交的《5万吨/年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生产项目合作协议(送审稿)》。会议要求区投资促进局按照会议审议意见完善后,签订该协议。
五、会议听取并原则通过了区住建交通局提交的《启动胜利路北侧、火车站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的请示》。会议同意启动胜利路北侧、火车站南侧片区城市更新项目。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区农业农村水利局提交的《做好2023年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会议要求区农水局按照会议审议意见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
七、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区卫健委提交的《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和蚌埠市第二人民医院、第三人民医院签定紧密型城市医联体建设合作框架协议书(送审稿)》。会议要求区卫健委按照会议审议意见完善后,签订该协议。
八、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园区管委会提交的《关于成立龙子湖区园区“两为”服务中心暨“工业社区”全生命周期服务实施办法(试行)》。会议要求园区管委会按照会议审议意见完善后,提请区委常委会审议。该项工作由园区管委会负责落实,各涉企部门做好配合工作。
九、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区政府办提交的《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送审稿)》。会议要求区政府办按照会议审议意见完善后,提交区政府全体会议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