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

发布时间:2023-09-18 17:24 来源: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2023910日上午,顾晓峰区长在区政府五楼第四会议室主持召开区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张如联,区政府副区长蒋纹、冯璐、陈礼超、房涛、汪四汝区政府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巨虎出席。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传海、区政协副主席胡斌、区政府法律顾问陈善应邀参加会议。相关部门列席参加。

    一、会议传达学习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会议强调,落实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决策的必然要求,是落实省委促进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重大部署的现实需要。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好《条例》各项规定,切实保护好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营商环境不断优化、经济活力持续提升。要进一步强化学习宣传,创新宣传方式,丰富宣传载体,加大宣传力度,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强化工作举措,聚焦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紧紧围绕解决企业诉求、群众需求等重点内容,不断加强法治建设、完善制度体系、提高服务水平,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持续强化对市场主体的服务支持力度,着力破解影响营商环境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全力推动我区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稳步向好。
    二、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区投资促进局提交的《年产50万吨水稳线生产项目合作协议(送审稿)》。
    会议要求区投资促进局按照会议审议意见完善后,签订该协议。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区投资促进局提交的《宝宇激光智能制造总部基地项目合作协议(送审稿)》。
    会议要求区投资促进局按照会议审议意见完善后,签订该协议。
    四、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区投资促进局提交的《中国家居玻璃器皿产业链供销基地智慧物流港产业园投资协议(送审稿)》。
    会议要求区投资促进局按照会议审议意见完善后,签订该协议。
    五、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区投资促进局提交的《龙子湖区超硬材料产业园项目协议(送审稿)》。
    会议要求区投资促进局按照会议审议意见完善后,签订该协议。
    六、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区投资促进局提交的《涂覆式防刺扎自密封新能源汽车胎生产项目合作协议(送审稿)》。
    会议要求区投资促进局按照会议审议意见完善后,签订该协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