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3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12 11:25 来源: 龙子湖区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23号建议的答复

 

施万军代表:

提出的“关于尽快完成原经济开发区划转区域的基层为民服务阵地建设暨街道、社区办公场所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发〔201830号)文件精神,加快社区综合服务设施的建设,要按照每百户居民拥有综合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以新建、改造、购买、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形式,逐步实现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全覆盖。经过前期的摸底和街道上报,我区共有18个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需装修改造,分别是东风街道蓝湾社区、官塘社区、向湖社区;曹山街道马村、工农社区、幸福村社区;解放街道大桥社区、海航社区、建新社区;延安街道合力社区、群力街社区、胜利四村社区;东升街道曙光社区、地委社区、海亮社区、学苑社区;李楼乡张巷村,急需改造装修涉及面积13463.05,涉及金额0.15亿元 。目前积极申请一般债,待一般债审批后将开工建设。

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石蕾

联系电话:0552-3041022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202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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