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0-12 11:24 来源: 龙子湖区民政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关于龙子湖区第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22号建议的答复

 

韩永胜代表:

提出的“关于重视基层工作人员工作生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按照《关于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监委、省人社厅、省审计厅关于蚌埠市规范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意见〉的通知》(蚌财综[2022]288号)文件要求,停发文明奖等补贴。

   为了防止社区工作人员“能干的留不住、年轻的干不长”,根据《蚌埠市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办法》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已经制定《龙子湖区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保障实施细则(试行)》,社区工作人员将参照三岗十八级的工资系数进行核算,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稳定性。

感谢您对我区社区建设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办复类别:B

联 系 人:石蕾

联系电话:0552-3041022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2023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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