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龙子湖区征收区域公有住房征收手续办理试行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12 18:49 来源: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背景和依据

龙子湖区旧城改造项目中有部分处于老工业企业及事业单位所在地。在房屋征收实践中,具体承担房屋征收实施的街道,遇到了一些难以解决的单位公有住房处置问题,如:公房产权单位因改制不规范造成现在公有住房处于无人管理状态、公房产权单位不主动配合征收部门来明确公房使用人、公房产权单位想借助政府征收之机来解决自己多年落下的遗留问题、公房使用权存在争议等。这些问题导致了公房使用人难以确定、房改工作无法推进、征收工作无从下手、居民搬迁长期受阻。

根据《蚌埠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市政府26号令)、《关于印发<蚌埠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和<蚌埠市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蚌政﹝2000﹞48号)及系列规定并参照兄弟区公有住房征收手续办理相关文件,起草了《龙子湖区征收区域公有住房征收手续办理试行办法(送审稿)》(以下简称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目前,我区征收工作时常涉及公有住房,一是因公有住房房改问题,延缓的征收进度,增加的土地开发时限及征收过渡成本;二是公有住房房改无详细指导方案,房改过程无法保证规范,影响群众利益。房改制度的确定,将加快及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工作,同时保障被征收居民的根本利益。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工作。区住建交通局在市房屋征收管理处指导下,根据《蚌埠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市政府26号令)、《关于印发<蚌埠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实施方案>和<蚌埠市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蚌政﹝2000﹞48号)及系列规定并参照禹会区公有住房征收手续办理相关文件,起草了《龙子湖区征收区域公有住房征收手续办理试行办法(送审稿)》。

(二)征求意见。2023年9月18日-10月18日在区政府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建议。10月8日-10月18日征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经信局、东风街道、治淮街道、东升街道、解放街道、曹山街道、延安街道等8家单位意见建议。

(三)审查审核。陈礼超副区长于2023年10月17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就相关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龙子湖区征收区域公有住房征收手续办理试行办法(送审稿)》。10月25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10月31日通过合法性审查。

(四)会议审议。11月12日,经区十八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行文印发。1212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龙子湖区征收区域公有住房征收手续办理试行办法》。

四、总体目标

办法的制定,将进一步规范公有住房征收手续办理,加快龙子湖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进度,保护群众和国家的合法权益,在尊重历史、尊重事实、分清职责的基础上,倒逼产权管理单位认真主动履行其产权管理职责,尽快依法明确公有住房合法使用人,完善我区征收工作细则,加快房屋征收。

五、主要内容

龙子湖区征收区域公有住房征收手续办理试行办法》主要规定了在征收工作当中征收区域内公有住房的房改处理情况,主要包含:

1、产权单位及承租人明确的情况的处置,即一般情形的处置。由公有住房产权管理单位明确承租人后进行房改。

2、产权单位或承租人不明确的情况的处置,即特殊情形的处置。由征收部分通过公告公示等方式确定产权单位及承租人后进行房改。无法确定产权单位的,由征收部门进行方改。

3、争议情况的处置。由征收部门对房屋使用情况开展初步调查并作出调查说明,提交辖区政府会议研究通过后房改或告知当事人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在房改工作基本完成时,与承租人签订房改售房征收补偿协议,完成征收工作。

(一)相关材料

被征收房屋房改及房屋征收手续办理申请表(行为具结书),征收区域内公房公产权管理单位和承租人房改通知公告,公有住房使用权情况调查表。产权管理(单位)提供承租人花名册,承租人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及租赁协议等相关资料复印件(验原件)。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二)房改流程


六、创新做法

在处置对象上,办法规定,在原产权单位变更或不明确的情况下,由征收部门代替原产权管理单位对承租人明确及房改工作。该做法解决了由于破产、改制等原因造成的原产权单位变更或不明确的情况,加快房改进度,保障了承租人的权益,同时加快了征收进度,开发进度,节省了人力、财力。

七、保障措施

为推进房改工作顺利进行,龙子湖区直各单位,依据城市更新工作指挥部工作方案内容,各司其职,护航征收项目房改工作的推进。

为避免房改工作影响征收工作的推进,房改售房征收补偿协议的签订可容缺办理。由征收部门做好跟进,直至所有手续完成为止。

为做好公房征收后居民的过渡工作,由区住建交通局、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及项目指挥部在辖区内筹集一定数量的公租房,以保障高龄、重大疾病及残障人士的过渡生活。

 

解读机构:龙子湖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

  : 办公室 朱雷

咨询电话:0552-3040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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