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龙子湖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3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11-15 16:26 来源: 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政协龙子湖区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34号提案的答复

 

陈洁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提升龙子湖区高校毕业生特岗人员管理机制”的提案收悉,区政府已交我办理,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我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岗人员的关心。您在建议中对我区特岗人员管理与调整工资待遇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拓展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渠道,吸纳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2012年安徽人社部门创新开发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进一步充实基层人才队伍。我区现有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指标147人,截至2023年5月实有139人。我区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安徽省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开发与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5〕15号)文件精神,日常管理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原则,由用人单位履行劳动合同主体责任,负责日常教育、管理、考核,强化劳动合同主体责任。

同时为满足基层特定岗位人员对工作待遇的期盼,进一步优化基层特岗人员工资结构,保证基层特岗人员工资待遇,保障人员队伍稳定,我区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蚌人社秘〔2021〕166号)的文件精神,制定了《龙子湖区高校毕业生基层特定岗位人员薪酬待遇调整暂行办法》,在原有特岗人员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2倍标准的基础上,建立了与工龄、工作绩效等挂钩的工资分配机制,并已于2023年3月起实施。

下一步,我区将结合工作职责,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指导。指导各用人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切实履行劳动合同主体责任,切实提高特岗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是加强人文关怀。开展座谈、走访慰问等活动,密切与基层高校毕业生联系。指导用人单位关心关爱基层高校毕业生,格外关注长期在基层艰苦岗位上工作的高校毕业生,了解他们思想动态和工作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三是探索成长路径。逐步探索建立基层特岗人员成长的路径和通道,为基层特岗人员营造立足基层成长、服务基层成才的良好环境。

感谢您对我区基层特岗人员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建议。祝您工作顺利、身体健康。

办复类别:A

联系人:王楠

联系电话:0552-3040170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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