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蚌埠市高铁工贸园区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2-16 10:17 来源: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背景和依据

依据《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意见》(皖经信运行2021108号)《关于推广亩均效益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蚌经信运行 2021162号),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及区领导要求,拟定《蚌埠市高铁工贸园区管委会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试行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最大限度提升土地供应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充分发挥标准化厂房使用效益。建立亩均效益评价的联动机制,对亩均效益水平较低、高耗能高排放的低效企业“腾笼换鸟”全面提升土地亩均效益。加快新兴产业集聚,加速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致力于打造“实力园区、特色园区、生态园区和谐园区、魅力园区”,推动园区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时间。按照要求,我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在充分学习领会省、市方案精神,把握核心要义的基础上,进行了深入研讨,2023年9月15日起草制定了该政策的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10月11日分别报送区发展改革委、区住建交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城市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区科技经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市场监管局、东方投资集团有限禽声等相关单位,广泛征求修改意见。

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分别于2023101720日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

会议审议。2023年10月19日下午,副区长冯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参会单位无意见10月19日方案通过专题会,于10月22日上报区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

正式印发。12月15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蚌埠市高铁工贸园区管委会标准化厂房管理办法(试行》。

四、工作目标

通过一系列扶持政策增强民营企业发展的信心鼓励更多民营企业入驻高铁工贸园区管委会,进一步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不断提升龙子湖区的整体实力和综合竞争力。

、主要内容

《办法》主要从以下方面开展:

序号

政策条款

条款类别

条款内容

 

 

1

 

 

入驻条件

 

 

入驻标准化厂房要求

1.单个项目固投每平米≥3000元;

2.单个项目固投总额≥1000万元;

3.入驻企业上缴年税收≥每平米150元;

4.年销售收入总额≥2000万元。

5.与区政府签订“合作协议”,履行入园手续,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6.与相关部门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履行安全生产责任。

7.需严格执行落实项目安评、环评手续。

入驻时间要求

1.在园区内成立独立法人公司

2.入驻后在六个月内投产

入驻管理要求

入驻企业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并与相关部门签订相应的协议。

 

2

入驻企业

保障工作

 

 

园区管委会实行“一站式”服务,由园区管委会牵头召开项目全流程服务联席会

 

 

 

3

日常管理工作

厂房管理

标准化厂房要主要用于工业生产,办公、生活等非生产活动占用面积不超过使用面积的五分之一。

消防管理

如有厂房消防问题的企业需要自行完善消防设施,并在完成后向有关部门备案方可投入使用,如若造成厂房设施的损坏,需做出相应赔偿。

4

相关单位工作要求

部门职责

1.产权单位:承担业主职责,负责签订合同及物业工作。

2.园区管委会:承担管理服务职责,负责企业日常管理服务。

3.区投资促进局:承担招商职责,负责项目把控,签订合同、移交园区并落实政策条款。

六、创新亮点

本规定中成立了集“导办、帮办、代办、督办”四位一体,为重点项目提供“专人+帮办+陪办”一站式服务,向企业提供更专业、更精细的服务,真正实现一门接待,全程代办。为企业最大程度的简化了入园手续。

、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蚌埠市高铁工贸园区管委会充分做好招商服务监管等工作,为园区企业提供全流程服务。园区在接到入驻企业的申请后,对于材料齐备、符合条件的,派遣专人协助企业办理工商注册、备案、环评及安评等手续

对入驻企业的相关检查,由园区统一组织,定期和不定期集中进行,杜绝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现象发生,切实保障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构建完整的设施配套体系。保障区内企业供水供热、供气稳定。加快推进园区工业化、信息化融合发展解决企业的后顾之忧。

下一步工作:

1.该政策出台后,迅速传达至相关单位,尤其是招商工作专班,做好政策解释工作。

2.该政策实施期间,积极听取企业反馈问题,并进行分析研究,不断完善该试行办法。

八、解读人和咨询渠道

    解读机构: 蚌埠市高铁工贸园区管委会

    解读人: 吴文海副主任

    咨询电话:0552-3075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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