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市龙子湖区2023年四季度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3 15:20 来源: 龙子湖区审计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和2023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蚌埠市龙子湖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3年10月17起,对蚌埠市龙子湖区2022年至2023年9月底就业促进和放心家政暖民心行动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并对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蚌埠市龙子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区人社局)、商务和外事局(以下简称区商务局)等单位对其提供的审计所需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我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调查并出具专项审计调查报告。

一、被调查事项的基本情况

(一)资金来源结构情况

2022-2023年9月底,蚌埠市龙子湖区就业促进和放心家政暖民心行动资金来源合计180.77万元,其中,就业促进资金合计180.1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38.39万元、省级资金12.81万元、市级资金5.87万元、区级资金23.08万元。放心家政资金合计0.62万元,均为区级资金。

)资金支出结构情况

2022-2023年9月底,蚌埠市龙子湖区就业促进和放心家政暖民心行动资金支出合计180.77万元,其中,“就业促进”资金支出合计万180.15元,包括“三公里”就业圈和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先进地区奖补17.00万元(其中2022年度市级配套资金5.60万元、省级奖补资金11.40万元);短期见习岗位人员生活补助、保险及用人单位补贴共24.16万元(其中2022年度中央直达资金16.21万元、区级配套资金6.75万元,2023年度中央直达资金0.84万元,区级配套资金0.36万元);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105.38万元(其中2022年度中央直达资金46.05万元,2023年度59.33万元);临时性专项岗位一次性就业补贴及一次性扩岗补助共4.87万元(其中2022年度区级配套资金4.72万元,2023年0.15万元);“三支一扶”人员工资及补助共5.32万元(其中2022年度1.51万元,2023年度3.81万元);2023年度部分招聘活动外包费用9.50万元(使用区人社局办公经费支付); 2023年度驾驶员B照就业技能培训补贴13.92万元(均为中央直达资金);2023年度1-9月技能培训补贴暂未发放;企业就业见习补贴及新增技能人才补贴由市人才中心统一发放区级不涉及资金。“放心家政”资金支出合计0.62万元,主要用于放心家政宣传栏制作。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蚌埠市龙子湖区2022年就业促进暖民心行动主要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创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不低于50%的城市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年终完成充分就业社区17个;就业见习岗位年初目标任务开发数300个,年终实际完成410个;短期见习岗位年初目标任务开发数200个,年终实际完成200个;公益性岗位年初目标任务开发数500个,年终实际完成500个;临时性专项岗位年初目标任务开发数275个,年终实际完成275个;“三支一扶”年初无目标,2022年9月新招录1人。放心家政暖民心行动主要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目标任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451人,实际完成545人;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271人,实际完成2786人。

截至9月底,蚌埠市龙子湖区2023年就业促进暖民心行动主要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创建“三公里”充分就业社区力争60%的城市社区达到充分就业社区标准,截止9月底全区城市社区全部纳入创建;企业就业见习岗位年初目标开发数175个,实际完成332个;公益性岗位年初目标开发数500个,实际完成500个;举办招聘活动年初目标任务20场,实际举办94场;补贴性技能培训年初目标任务3100人次,实际完成3100人次;新增技能人才年初目标任务600人,实际完成600人;短期见习、临时性专项岗位及“三支一扶”年初无目标任务。放心家政暖民心行动主要目标及任务完成情况:目标任务新增家政服务人员451人,实际完成507人;培训家政服务人员2488人,实际完成2494人。截至9月底,就业促进和放心家政暖民心行动2023年度目标任务均已完成。

二、审计调查评价意见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人社局、区商务局等主管单位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委政府关于就业促进和放心家政暖民心行动相关工作部署,制定明确工作方案,积极履行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绩效考核等工作职责,及时统筹配套、拨付相关资金,资金分配依据较为充分,分配程序基本合规,年度目标任务均已按时甚至提前完成,对推动辖区内居民就近就业和充分就业、提高就业率,提升家政服务行业专业化程度等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023年,区人社局被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先进集体”、“2022年度安徽省‘三公里’就业圈、充分就业社区工作先进地区”。

但审计调查也发现,在落实就业促进和放心家政暖民心行动实施过程中,相关主管部门在工作机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任务安排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和处理意见

(一)工作机制制度建立及执行方面

1.区商务局未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和监督考核细则

审计调查发现,区商务局未结合区实际情况,建立信用评价制度和监督考核细则,不利于放心家政工作的具体落实和有效监督管理,违反了蚌埠市商务和外事局下发的《关于印发<蚌埠市放心家政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商外[2022]77号)中第一(二)条“建立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人员信用评价制度”、第四(二)“建立四方责任体系…,紧盯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的规定。

区商务局应尽快制定和完善相关工作制度,明确有效可循的考核标准,细化考评细则,完善考核流程,完整记录考评过程,全面反映考核内容,落实责任,切实发挥考核导向作用。

2. 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经过审计调查发现,区人社局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支付安徽俊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委托业务费9.5万元未上会讨论,无任何会议记录不符合《龙子湖区人社局加强民主集中制、规范“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办法(暂行)》“一、三重一大主要内容(四)除常规工作以外的专项支出5000元以上的”和“二、集体决策的机制和程序  对重大问题,通过党组会、党组扩大会讨论决定”的规定。

区人社局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实施办法相关程序,支付大额资金等符合条件的办法规定相关事项必须上会讨论,并完整记录。

(二)任务安排和资金分配管理使用方面

 1.就业促进补贴性技能培训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

经审计调查发现,补贴性技能培训项目资金来源为蚌埠市人社局下拨的就业提升行动专项资金,2022年全年该项目应发补贴204.52万元,截止2023年9月实际发放173.96万元,未发放30.56万元;2023年1-9月应发补贴159.90万元,实际发放0.00元,共计190.46万元项目专项资金拨付不及时,未严格执行中共蚌埠市委办公室,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就业促进行动方案》、蚌埠市民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促就业行动2023年实施方案》中第三条“强化统筹协调,认真落实惠民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第四条“确保资金投入,积极筹措和落实各项资金,发挥财政资金撬动作用”及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发的《关于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暂行)》中“严格落实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政策”的规定

区人社局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科学统筹各项就业促进项目资金来源,确保各项资金足额拨付使用。

(三)任务完成和项目管理及实施效果存在的问题

1. 区商务局对家政培训工作的监督检查不到位

经审计调查发现,区商务局未严格落实监督主体责任,培训名单等相关材料审核把关不严,监督检查工作流于形式。通过电话回访发现存在个别乡街为完成年度培训任务虚列培训人员,家政培训工作中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区商务局应查明原因,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加大对家政培训工作的检查力度,强化现场管理和监督,确保放心家政相关措施落实到位。

四、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一)“放心家政”行动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

2022年度,由于放心家政行动开展时间较晚,区商务局在新领域上工作实施模式不够细化,没有及时根据省市上级文件制定切合实际的配套工作管理制度,导致在放心家政工作行动的落实中实践性不足,缺少针对性。区商务局重视程度不足,问责机制不健全,对培训情况后效关注不够,监督问效力度欠缺,且相关行动无财政配套资金,导致个别街道工作存在应付指标任务,编造培训档案、杜撰培训记录情况。

(二)“就业促进”行动发现的问题原因分析

区人社局在党组会前未严格审查相关议题和内容,导致招聘活动付款时未严格落实《龙子湖区人社局“三重一大”民主决策制度》中大额资金使用必须提交局党组会集体决策。按照文件要求,补贴性技能培训资金应为上级拨付,目前上级拨付资金已使用完毕。不足部分应使用中央直达的就业补助资金,由于该项资金上级尚未拨付,故未能及时拨付。

五、审计调查建议

(一)建立完善就业促进和放心家政暖民心行动工作机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评价考核、监督管理、奖惩处理、结果运用等管理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力度,确保放心家政工作有效实施。

(二)精准测算资金需求,及时调度资金拨付,合理分配资金使用。区人社局应尽快与市人社局进行沟通协调,科学统筹各项就业促进项目资金的使用与拨付。区商务局应根据放心家政年度目标任务做好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及时申报和跟进专项资金的拨付,合理分配和使用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严格考核和评价工作,杜绝一切为完成任务而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不良行为。区商务局应根据放心家政行动方案要求制定和完善信用评价、监督检查管理制度,细化落实各项考评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处理。

本报告有关内容,审计局将依法向社会公告。

各相关单位应切实抓好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整改,建章立制、堵塞漏洞。请在收到本报告之日起60日内将整改结果、整改工作安排及相关材料函告区审计局。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整改类的问题,整改完成后请及时将整改结果及相关材料函告区审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有关要求,请区人社局、区商务局适时向社会公告整改结果。区审计局将视情况对整改结果及公开情况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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