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3年,龙子湖区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推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法治政府建设人民群众满意度为重点,扎实推进我区法治建设规范化、精细化、高效化,法治建设各项工作迈出坚实步伐。现将我区2023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措施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领导班子带头学、党员干部全员学,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面向全区领导干部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区委书记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形成“以上带下”良好的学习氛围,指导全区各部门,各级领导干部联系实际、指导实践、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
二是压实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定期听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调整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组织召开2023年度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会上开展现场述法,结合民主测评、书面述法等形式,督促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晒出年度“法治账”、落实法治责任,有力提升了领导干部对法治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政府治理效能取得新提升
一是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大力推行服务事项网上办理、“零见面”“不见面审批”。设置“企业开办类”“社会事务类”“经济事务类”“工程建设及便民服务类”4大类综合窗口及“公安类综合窗口”“医保类综合窗口”2类主题类综合窗口,实现群众、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已认领编制“全省一单”事项262项,经省直部门确认不认领服务事项118项,加强对已编制上报“全省一单”事项审核工作,确保公示的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符合标准,全省统一。
二是精准制定备案规范性文件。不断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监督,2023年度全区共制定规范性文件4件,均经过严格的程序审查,在规定时限内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备案,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为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2023年度我区开展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经全面梳理,拟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29件,失效4件,废止1件。清理结果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现行有效文件目录同时作出更新并公示。
三是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龙子湖区2022年度合法性审查工作报告》。制定2023年度《龙子湖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规范我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印发《龙子湖区乡(街道)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方案》《龙子湖区推进乡街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乡街主要负责人为合法性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求各乡街明确合法性审查具体实施机构,开展乡街合法性审查专题培训,实现合法性审查材料卷宗化管理。通过乡街合法性审查规范化建设,保障各项决策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一是加强党的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领导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区委党校和各级干部培训班重要课程。坚持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督促,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征收区域公有住房征收手续办理、研究解决加快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入库发展等事项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区政府主要领导切实履行全区法治政府建设主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健全党委领导法治建设工作制度,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府院联动”“府检联动”机制高效运转,通过印发《关于认真做好司法建议、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的通知》,督促各乡街、区直各部门及时回复司法建议、检察建议。2023年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5项,开展执法检查4项、专题视察调研24次、满意度测评12次,发出《人大监督意见书》4份。
三是坚持依法办事。政府工作始终以法治为保障。区政府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扎实开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2023年办理市区两级人大代表议案建议57件、政协委员提案92件,满意率均为100%。
(四)聚焦人民群众满意度,强化基层依法治理能力
一是坚持多元化理念,构建大调解格局。全区共成立各级各类调委会67个,选聘专职调解员72人。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以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为核心,乡街调委会为支点,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和村(社区)调解组织为基础,建强用好乡街“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信访超市)。全区共建成“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8家。实现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做到“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纠纷,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确保人民调解组织不缺位、人民调解职能不缺失。
二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建设各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形成“1+7+51”的工作格局,即1个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个乡街公共法律服务站,5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通过法律援助信息管理系统、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等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派单,提升“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扎实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法律援助参与刑事辩护律师全覆盖工作。
三是统筹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提升普法宣传质效。根据《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重要举措分工方案》,围绕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发覆盖全区的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各单位普法责任,以“三单两书”制度,推动法治宣传教育由“独唱”变为“合唱”。成立24名由高校专家、党校教授、律师精英参与的“八五”普法讲师团,共培养“法律明白人”153人,配备村居法律顾问51人,普法志愿者75人。强化基层法治建设基础,延伸普法宣传触角,推动普法资源“下沉式”服务。扎实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以“新春法治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七进”活动147场次。区检察院打造的蚌埠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获评“安徽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安徽省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称号,龙子湖公安分局、区司法局两名同志获评蚌埠市2023年度“十大法治人物”。
四是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全区各乡镇、街道均签订赋权事项承接确认书。组织各乡镇、街道51名工作人员参加综合执法培训并进行综合行政执法专门法律知识考试,33名乡镇、街道工作人员最终考取综合执法证。严格执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指导意见》(皖政办〔2023〕9号) 和蚌埠市《关于落实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的实施方案》(蚌府法领办〔2023〕13号),依法全面推行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制度,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对复议、诉讼案件的审核把关,对发现的复议纠错、诉讼败诉、存疑不诉等重点案件开展逐案倒查,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保障更加有力。
五是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推动行政争议高效实质化解。印发《龙子湖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方案》,成立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立龙子湖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和龙子湖区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统筹推进我区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加强行政复议机构建设,区司法局设立行政复议股。2023年度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均按法定时限、程序进行审理。
(五)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规范行政行为,强化公共政策兑现和政府履约践诺。全区共梳理出公共政策未兑现和合同协议未履行情况2件,已于10月底全部完成兑现。2023年已有110家企业享受31项政策红利,发放省、市、区政策奖补资金共计3669.5218万元。区市场监管局切实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开展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及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区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发挥职能作用,开展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专项行动、专利行政保护专项行动、商标全链条保护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
二是积极回应企业期盼,用心用情为企服务。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主动对标沪苏浙,找准现实差距和不足,着力补短板、稳强项、挖潜能、优服务,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与为企服务、助企纾困协同推进。围绕重点行业、特定主题和当前经济发展需求,邀请企业家参与座谈会面对面交流。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2023年共出台涉企服务保障文件2个,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186件,成立企业专项法律服务团队,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区法院在办事大厅设立涉企诉讼窗口,优化了办案流程。召开龙子湖区民营经济推进大会,评选表彰2022年度全区优秀民营企业和优秀民营企业家,不断提升民营企业获得感、归属感。
二、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
一是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普法形式单一,针对重点普法对象的普法工作还不够深入,普法宣传载体及普法阵地建设水平还不够高。
二是以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纠纷能力有待提升。部分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不足,不少纠纷争议在信访环节难以解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还需持续推进。
三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推进缓慢,部分新进工作人员未能及时考取行政执法证件,具有专业执法素质的执法人员短缺,基层执法队伍执法能力偏弱。在各领域执法案件越来越多的现状下,现有的执法人员无法满足执法需求。
三、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的领导。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准确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谋划“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地落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特色亮点工作的探索和实践,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是全力争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区。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高质量做好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并通过示范创建活动,总结推广各部门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好的经验、做法,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切实以创建促提升、用示范带发展。
三是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工作要求配备行政复议人员,建立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严把人才入口关,注重选拔具有多元背景和专长的人才,以增强队伍的整体实力。注重干部选用的法治导向,将“法治”作为干部选用的硬性要求。提拔任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开展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优秀干部,把依法办事贯彻到全区各项工作落实中。
四是着力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推进“八五”普法走深走实,优化普法宣传方式,扩大宣传覆盖面,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整合基层社会治理资源力量,推动形成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工作合力,最大限度把矛盾化解在基层、风险消除在萌芽。
五是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坚决杜绝“一刀切”“运动式”执法。完善备案审查机制,依法撤销和纠正违法、不适当、不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规范性文件。保障公共政策及时兑现和政府按期履约践诺,为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多重保障,促进市场主体放心投资、专心创业、安心经营。
中共蚌埠市龙子湖区委员会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