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解读
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文件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国土空间规划是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国土空间规划是详细规划的依据、相关专项规划的基础,相关专项规划要相互协同,并与详细规划做好衔接。《蚌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是我市首版“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与原先的规划相比,新的国土空间规划更加注重落实新发展理念,更加注重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更加致力于提高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规划初稿
我市于2019年9月正式启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至2021年6月,形成“1+9+5”的成果框架体系。2021年7月起历经“三上三下”,于2022年9月28日“三区三线”划定成果顺利通过部、省审查,并正式作为建设项目组卷报批依据。
(二)征求意见
2023年1月20日-2月18日,《规划》开展了为期30天的社会公示,期间收到185条意见,采纳136条。同时通过现场调研、会议座谈、书面函件等形式同步开展了三县六区、市直有关部门及相邻地市的征求意见工作,收到部门、县区意见91条,采纳74条,未采纳部分均已分类并逐条说明回复并达成一致。
(三)合法性审查
2023年3月23日,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通过(蚌司审〔2023〕43号),就文件提出的2条具体意见,均已落实完善。
(四)上会讨论
2022年12月10日,蚌埠市政府组织召开《规划》专家评审会并通过专家审查。2023年3月26日,市十七届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并通过《规划》。2023年3月29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规划》。2023年6月20日,通过省自然资源厅组织召开的专家评议会。
(五)正式印发
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4年3月2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正式下发《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蚌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皖政秘〔2024〕44号)(以下简称《批复》)。
四、工作目标
立足淮河特色,响应现代化美好蚌埠建设需求,将蚌埠打造成为“淮畔明珠、幸福蚌埠”,承接国家战略,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对蚌埠新时期的发展要求。一是从地域特色和区域影响力维度,依托区域承南启北的区位优势,通江达海的航运能力,拥河发展的城市格局,蓝绿相间的山水魅力,将蚌埠建设成为“淮畔明珠”,打造为具有区域影响力的创新中心、制造中心、商贸中心和消费中心。二是落实人民城市建设的规划理念,响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诉求,完善公共服务设施、基础设施配置,不断提升城镇空间品质,将蚌埠建设成经济强、百姓福、生态美的“幸福蚌埠”。
五、主要内容
(一)规划范围和期限
本规划范围为蚌埠市行政辖区内的陆域空间,规划分为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规划期限为2021—2035年,近期目标年为2025年,规划目标年为2035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二)城市性质及目标愿景
立足淮河特色,响应现代化美好蚌埠建设需求,将蚌埠打造成为“淮畔明珠、幸福蚌埠”。承接国家战略,落实安徽省委、省政府对蚌埠新时期的发展要求,明确蚌埠市的城市性质为: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国家园林城市、皖北新型城镇集聚区、皖北承接产业转移集聚区、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打造淮河生态经济带中心城市和皖北地区中心城市、优化中心城区空间结构和用地布局,构建“一带多楔、双轴四廊、多中心组团”的空间格局,引导多中心、组团式发展。优化镇村布局,推进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山水城市与和美乡村建设。
(三)指标体系
《规划》从空间底线、空间结构与效率、空间品质三个方面设置指标。主要基于如下考虑:
一是体现国家意志。规划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耕地保护制度、节约用地制度和水资源管理制度,将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用水总量等作为约束性指标,并严格分解落实,在规划期内不得突破。
二是落实新发展理念。依据底线约束、绿色发展,区域协同、联动发展,统筹规划、全域覆盖,以人为本、品质提升等规划理念,加强管控城市绿线、蓝线、黄线、紫线。
三是合理确定指标数值。《规划》对指标数据确定分为三类,第一类是自上而下分解传导的;第二类是补短板的;第三类是体现蚌埠特色的。
六、创新举措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规划理念
一是在用地结构和分配中,坚持“增服务、补绿地”,全面提高了公服设施和公共绿地在中心城区用地的占比。二是把全面构建5、10、15分钟社区生活圈,作为居住和配套用地的强制性要求。
(二)坚持工业强市、产业立市的发展战略
一是在城市开发边界划定中,提出了空间布局“控居住、保产业”的用地结构分配原则。二是在用地规模中,制定了限定总量、盘活存量、用活流量的配置原则,全面厘清各区已批未建用地和低效用地底数底图情况。三是首次提出“工业保护红线”,将工业用地作为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
(三)坚持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
在配置城镇开发边界增量规模中,我市未挤占县域发展空间,三县均按照0.3倍增量来划定城镇开发边界。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严格执行《规划》,落实《批复》要求,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明确国土空间规划的法定地位,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
建立定期城市体检、五年定期评估和重点领域专项评估相结合的规划实施评估制度。评估结果作为国土空间规划动态调整完善、规划修编和政策供给的重要依据。
八、政策咨询渠道
解读科室:蚌埠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科
解 读 人:马 杰
联系方式:0552-21559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