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子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子湖区进一步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若干举措》的通知
李楼乡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事业单位:
《龙子湖区进一步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若干举措》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2024年3月8日
龙子湖区进一步严格执行过紧日子若干举措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结合龙子湖区实际,制定进一步严格执行过紧日子的举措如下。
一、严格预算管理
严格实行零基预算,全力保障“三保”、债务还本付息等刚性支出。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原则上不办理预算追加,未列入预算不得支出。预算执行中新增的临时性、应急性等支出,应在现有预算内,通过调整部门支出结构解决。切实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对于执行进度较慢的资金,采取收回、调整用途等方式,加快统筹使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严控信息化类项目建设,全面清理信息化运维项目,除区委、区政府安排的网站外,一律不单独安排部门网站运维、信息发布等经费。严格聘用人员管理,非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一律不得自行聘用人员。
二、严控“三公”经费
坚持“厉行节俭、量入为出”原则,各部门要继续从严控制“三公”经费预算,加强对所属单位“三公”经费支出事项必要性、合理性的审核,强化“三公”经费年初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严格审批管理,加强统筹规划和总量控制,不得安排无实质内容的公务活动。严禁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公务车辆经维修可继续使用的,原则上不予报废、新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会议费、培训费管理,严控培训、会议规模,严控外地培训,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三、严格资产管理
各部门要加强资产管理,依法设置资产管理账簿,按规定及时登记入账,做到账实相符,严禁账外管理。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管理,对已有资产配置标准的,要严格按照标准配置;对没有资产配置标准确需新增资产的,公物仓中资产能够满足单位使用需求的,一律从公物仓调剂解决,切实盘活存量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举办重要会议、大型活动和开展临时性工作,应当充分利用公物仓中现有资产,确需配置的,从严从紧按标准配置,工作完成后及时纳入公物仓管理。
四、严格绩效管理
各部门将所有预算收支全面纳入绩效管理。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扎实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定期组织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将评价结果作为政策调整、预算安排和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优化科技、产业、招商引资等政策,严格政策出台前的绩效评估。推行支持政策与亩均效益、能耗、利润率等挂钩,提升资本效率、土地效率和科技贡献率。健全政策兑现和履约机制,强化契约精神和诚信意识。
五、严格投资管理
坚持保主保重,优先保障续建、必要、急需项目,资金来源未落实的暂缓开工,严防“半拉子”工程。从严控制项目建设规模和标准,严格执行限额设计要求,严防过度设计、奢华铺张。项目建设突出功能、注重节约、兼顾特色,努力形成有效益的政府投资。加强国企投资管理,非主业、无收益、收益低的坚决不投。健全国企成本考核机制并与全员绩效考核挂钩。统筹低效闲置资产,加大国有企业资产盘活利用力度。
六、严格招标采购
对预算单位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年中不得组织实施采购,区政府研究必须实施的除外。不得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履行应由政府部门自身承担的职责任务。预算单位进行政府采购前,必须说明资金来源。严格执行项目投资预算和项目管理办法,采购控制价不得突破投资预算额度,严控项目变更,确需发生变更的按照区政府现行有关规定办理。对跨年度执行、资金分年支付的政府采购项目,可按年度资金支付实际需求合理编制当年采购预算,项目完成后,结余资金必须由单位交回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统筹用于“三保”等重点领域支出。
七、严格监督检查
增强监督工作合力,敢于动真碰硬,严格问题整改,增强监督实效。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管,坚决杜绝“以拨作支”、虚列支出、挤占挪用等行为,对违反厉行节约规定、铺张浪费、低效无效使用资金等行为,一经发现,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惩戒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