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龙子湖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龙子湖区2024年农村地区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妇计中心、李楼乡卫生院、李楼乡卫健办:
根据蚌埠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蚌埠市2024年农村地区适龄妇女“两癌”免费筛查项目和新生儿疾病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蚌卫妇幼〔2024〕12号)和蚌埠市民生办《关于印发2024年50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蚌民生办〔2024〕1号)等文件,制定《龙子湖区2024年农村地区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4月15日
龙子湖区2024年农村地区适龄妇女宫颈癌
免费筛查项目实施方案
为提高农村妇女宫颈癌早诊早治率,提高农村妇女健康水平,结合龙子湖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1.逐步提高农村地区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覆盖率,2024年完成1000人次宫颈癌筛查。
2.普及宫颈癌防治知识,提高农村妇女自我保健意识。适龄妇女宫颈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3.提高宫颈癌筛查质量和效率,促进早诊早治,筛查早诊率达到90%以上。
4.探索适合基层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服务模式和优化方案,逐步建立宫颈癌防治体系与长效机制。
二、项目内容
(一)服务对象:农村地区 35-64 岁适龄妇女,35-45岁妇女接受高效宫颈癌筛查。优先考虑纳入低保的人员,要求以最小单位(村)为筛查单元,采取整建制筛查方式,确保筛查人员不重复无遗漏。
(二)筛查机构:市妇幼保健院。
(三)服务内容:积极动员目标人群到市妇幼保健院接受宫颈癌筛查。
1.宫颈颈癌筛查。
(1)妇科检查。包括询问病史、外阴及阴道检查、盆腔检查及阴道分泌物检查。
(2)宫颈癌初筛。宫颈细胞学检查。包括取材、制片及阅片,采用子宫颈/阴道细胞学 TBS(The Bethesda System)报告系统对宫颈细胞进行评价。原则上每3年筛查一次。
(3)阴道镜检查。对宫颈细胞学检查初筛结果异常或可疑者、HPV高危分型检测结果为16/18型阳性者、其他高危型阳性且细胞学结果异常或可疑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阴道镜检查。
(4)组织病理学检查。对阴道镜检查结果异常或可疑者进行组织病理学检查。
2.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管理。
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详细收集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的基本信息,特别是联系方式,完善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随访登记表,随访人员要按照随访登记表的内容和要求加强异常或可疑病例的追踪随访,督促其尽早接受进一步诊断及治疗,并及时记录病例相关情况。
宫颈癌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主要包括宫颈细胞学检查TBS报告结果为未明确意义的不典型鳞状上皮细胞(以下简称ASC-US)及以上者、高危型HPV检测结果阳性者、肉眼检查异常或可疑者,阴道镜检查异常或可疑者以及组织病理学检查结果为宫颈高级别病变及以上者。
三、经费标准
宫颈癌筛查经费标准为人均49元。
四、职责分工
(一)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宫颈癌免费筛查项目办公室设在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简称区妇计中心),丁琼同志为办公室主任,负责项目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质量评估和对接协调市妇幼保健院等工作。
(二)区妇计中心负责对辖区宫颈癌筛查工作进行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掌握辖区妇女宫颈癌防治服务现状;开展宫颈癌筛查服务相关业务培训;对辖区宫颈癌筛查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及分析上报;配合区卫生健康委开展宫颈癌筛查质控工作等;
(三)李楼乡卫健办负责对辖区内适龄妇女进行摸底调查,开展妇女宫颈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动员目标人群接受宫颈癌筛查,对筛查异常或可疑病例的跟踪随访登记。
(四)李楼乡卫生院负责组织安排集中初筛采样场地,提供检查需要的电源、桌椅、屏风、检查床等,维护现场秩序,配合市妇幼做好相关工作。
五、执行时间
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20日,完成宫颈癌筛查目标人群确定。
2024年4月21日—2022年8月31日,完成宫颈癌初筛工作。
2024年9月1日—2024年10月31日,完成“两癌”复检复诊工作。
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20日,完成总结上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农村适龄妇女宫颈癌免费筛查工作,加强组织管理,优化服务模式,明确职责分工,落实相关要求,确保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不断提高筛查效率和质量,保证项目实施效果。
(二)加大宣教力度。广泛开展妇女宫颈癌防治相关政策和核心信息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宫颈癌防治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基层医疗机构、卫健办、妇联等相关单位作用,深入开展社会宣传和健康教育,增强妇女健康意识。科学指导广大妇女开展自我健康管理,组织动员适龄妇女接受宫颈癌筛查,指导高风险人群主动到医疗机构接受筛查。
(三)规范质量控制。定期对参与宫颈癌筛查工作的医疗机构开展评估,内容包括具体目标完成情况、组织管理、筛查流程及服务质量、异常病例随访管理、质量控制、信息上报等。相关机构要完善自我检查和整改机制,定期开展自查,保证服务质量。质量控制具体要求详见《宫颈癌筛查质量评估手册》。
附件1
项目评估评价指标表
指标名称 |
指标定义 |
计算公式 |
指标评价 |
评分标准 |
|||
宫颈癌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 |
熟悉宫颈癌防治核心知识的适龄妇女所占比例 |
抽样调查妇女中能正确回答80%及以上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的人数/参与宫颈癌防治健康教育核心信息抽样调查的35-64周岁妇女人数x100% |
≥80% |
适龄妇女宫颈癌筛查率 |
35-64周岁妇女中接受宫颈癌筛查服务的妇女所占比例 |
该地区在推荐间隔期间接受宫颈癌筛查的35-64周岁妇女人数/该地区35-45周岁妇女总数x100% |
逐年提高,到2025年达到50%以上 |
宫颈癌筛查早诊率 |
宫颈癌筛查人群中早期诊断比例 |
该地区统计年度内实际进行宫颈癌筛查的35-64周岁妇女中宫颈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高级别病变、原位腺癌和微小浸润癌的人数/该地区统计年度内实际进行宫颈癌筛查的35-45周岁妇女中宫颈组织病理检查结果为高级别病变、原位腺痛、微小漫润癌及漫润癌的人数x100% |
≥9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