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龙子湖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03-06 09:19 来源: 龙子湖区财政局(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2020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皖国资分配〔202035号)和《蚌埠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蚌国资委〔202024号)要求,制定龙子湖区区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规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

国有企业商务招待应遵循依法依规、从严从紧、廉洁节俭、规范透明原则。国有企业应在管理规定范围内制定本企业的商务招待管理办法,将严禁讲排场、杜绝奢侈浪费、不得安排高消费场所进行商务招待的硬性要求明确体现在制度内。制定适合国有企业的商务接待管理办法,督促各区属国企健全管理制度,发挥企业纪检监督作用,对商务招待形成内外部、多层次、全方位监督合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4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转发本规定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明确,经单位内部审核及多次修改,形成《龙子湖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及合法性审查

2024130-31,区财政局出具文件征求意见稿,通过线下发给各区属国有企业、线上公示给社会公众等方式征求相关意见,到截止日期为止各方面均无意见。

我区《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为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文件,不在合法性审查范围内。

(三)上会讨论 

202434日,在区财政局党组会上研究,形成了现在的《龙子湖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

(四)正式印发 

202434日,以龙子湖区财政局文件形式印发施行。

四、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做好国有企业商务招待工作。

五、主要内容

商务宴请

1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商务宴请不得提供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每次人均最高不得超过450含酒水)。国有企业应当根据区实际情况和自身企业承受能力,分级分档确定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不得超标准、超范围进行商务宴请。

2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商务宴请,接待对象5以内陪餐人数可对等接待对象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接待对象的二分之

3商务宴请应当严格执行清单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如实反映招待对象、招待费用等情况。商务招待费用应当及时结算,原则上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会议、培训、调研等名义虚列、隐匿商务招待费用。对企业重大商务招待活动且招待对象来自于省外,确需参观本地景点或观看本地特色演出的,应当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本着节俭、就近原则安排。

接待用车和住宿

1区属国有企业在商务招待活动中,为接待对象出行提供车辆保障服务,应按照《安徽省省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皖车改〔20111),严格执行商务招待用车配置标准,规范内部决策程序,从严控制商务招待用车数量。

2接待用车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调配、规范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3商务招待确需安排住宿的,应当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一般均应安排单间或标准间,对特别重要的人员可安排普通套间。

纪念品

1区属国有企业因商务招待活动需赠送纪念品的,应当节约从简以宣传企业形象、展示企业文化或体现地域文化等为主要内容,赠送纪念品标准每次人均不超过300元执行,不得超标准、超范围赠送纪念品。

2、区属国有企业建立纪念品管理制度,规范纪念品订购、领用等审批程序,实行纪念品清单管理,如实反映纪念品赠送对象等情况。

商务招待管理

1、区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本企业财务预算。商务招待费用应合理控制预算总额并单独列支,加强预算硬约束。

2、区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在核定预算范围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商务接待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商务招待。

3、区属国有企业需建立部门申报、负责人审批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商务接待流程,对能够合并的商务招待活动要统筹安排。

4、商务招待原则上不承担宾客的往返交通费。

六、创新举措

在日常的监管过程中做好与相关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围绕《龙子湖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监督,切实规范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做好国有企业商务招待工作。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计划

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规范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充分发挥机关监督管理的作用。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监督要求到位,国有企业商务招待情况按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机关: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局

联系人:国资委 徐若琪

联系方式:0552-3040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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