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龙子湖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政策解读
一、政策制定背景及依据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国资发考分规〔2020〕20号)、《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皖国资分配〔2020〕35号)和《蚌埠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蚌国资委〔2020〕24号)要求,制定龙子湖区区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规定。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我省实施细则,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
国有企业商务招待应遵循依法依规、从严从紧、廉洁节俭、规范透明原则。国有企业应在管理规定范围内制定本企业的商务招待管理办法,将严禁讲排场、杜绝奢侈浪费、不得安排高消费场所进行商务招待的硬性要求明确体现在制度内。制定适合国有企业的商务接待管理办法,督促各区属国企健全管理制度,发挥企业纪检监督作用,对商务招待形成内外部、多层次、全方位监督合力。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
2024年1月底,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转发本规定并根据我区实际情况进行具体明确,经单位内部审核及多次修改,形成《龙子湖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二)征求意见及合法性审查
2024年1月30日-3月1日,区财政局出具文件征求意见稿,通过线下发给各区属国有企业、线上公示给社会公众等方式征求相关意见,到截止日期为止各方面均无意见。
我区《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为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文件,不在合法性审查范围内。
(三)上会讨论
2024年3月4日,在区财政局党组会上研究,形成了现在的《龙子湖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
(四)正式印发
2024年3月4日,以龙子湖区财政局文件形式印发施行。
四、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做好国有企业商务招待工作。
五、主要内容
商务宴请 |
1、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商务宴请,不得提供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每次人均最高不得超过450元(含酒水)。国有企业应当根据我区实际情况和自身企业承受能力,分级分档确定控制标准,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不得超标准、超范围进行商务宴请。 2、区属国有企业开展商务宴请,接待对象5人(含)以内,陪餐人数可对等;接待对象超过5人的,超过部分陪餐人数原则上不超过接待对象的二分之一。 3、商务宴请应当严格执行清单制度,履行审批程序,如实反映招待对象、招待费用等情况。商务招待费用应当及时结算,原则上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不得以会议、培训、调研等名义虚列、隐匿商务招待费用。对企业重大商务招待活动且招待对象来自于省外,确需参观本地景点或观看本地特色演出的,应当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本着节俭、就近原则安排。 |
接待用车和住宿 |
1、区属国有企业在商务招待活动中,为接待对象出行提供车辆保障服务时,应按照《安徽省省属企业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皖车改〔2011〕1号),严格执行商务招待用车配置标准,规范内部决策程序,从严控制商务招待用车数量。 2、接待用车应当遵循统一管理、定向保障、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合理调配、规范用车,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3、商务招待确需安排住宿的,应当注重安全、舒适,不追求奢华,一般均应安排单间或标准间,对特别重要的人员可安排普通套间。 |
纪念品 |
1、区属国有企业因商务招待活动需赠送纪念品的,应当节约从简,以宣传企业形象、展示企业文化或体现地域文化等为主要内容,赠送纪念品标准按每次人均不超过300元执行,不得超标准、超范围赠送纪念品。 2、区属国有企业需建立纪念品管理制度,规范纪念品订购、领用等审批程序,实行纪念品清单管理,如实反映纪念品赠送对象等情况。 |
商务招待管理 |
1、区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可实行预算管理,纳入本企业财务预算。商务招待费用应合理控制预算总额并单独列支,加强预算硬约束。 2、区属国有企业商务招待应当严格执行有关财经制度,在核定预算范围内务实高效、精简节约地安排商务接待活动,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安排商务招待。 3、区属国有企业需建立部门申报、负责人审批等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先审批”、“后接待”的商务接待流程,对能够合并的商务招待活动要统筹安排。 4、商务招待原则上不承担宾客的往返交通费。 |
六、创新举措
在日常的监管过程中做好与相关事项的监督管理工作,围绕《龙子湖区财政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加强监督,切实规范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做好国有企业商务招待工作。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计划
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责任,规范国有企业商务招待管理,充分发挥机关监督管理的作用。确保政策落实到位、监督要求到位,国有企业商务招待情况按规定接受社会监督。
咨询机关:蚌埠市龙子湖区财政局
联系人:国资委 徐若琪
联系方式:0552-30401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