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龙子湖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5-04-30 17:20 来源: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字号:   打印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国办发〔2024〕54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若干政策举措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要求。现结合我区实际,印发《龙子湖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监管效能,龙子湖区制定本方案,重点解决涉企检查频次过高、标准不统一等问题。通过推行“综合查一次”机制,减少重复检查,降低对企业干扰。该举措旨在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减轻企业负担,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省级涉企行政检查相关文件精神,出台符合本区域工作实际的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确保政策落地见效,助力企业轻装前行,实现营商环境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起草初稿。根据国务院、省级涉企行政检查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工作实际,于2025年3月3日形成初稿。

(二)征集意见。3月3日-4月2日面向社会公众和企业征求意见,期限截止后,收到5条相关意见反馈。3月13日,组织座谈会征求了区住建局、应急局、区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意见。对反馈建议进行梳理,进一步修改完善,完成终稿。

(三)审核审查。2025年4月3日通过区司法局合法性审查。

(四)上会讨论。2025年4月7日区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五)正式印发。2025年4月27日,以区政府名义印发《龙子湖区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方案》。

四、工作目标

在执法过程中严格遵循过罚相当原则,执行统一的行政裁量基准,优先运用行政指导、劝诫示范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形成“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新型政企关系,助力市场主体提质增效发展。

五、主要任务

(一)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龙子湖区工业企业。

(二)部门职责

工作职责

牵头部门

工作内容

统筹协调

区司法局、园区管委会

1.组织成立联合检查专班,制定年度联合检查计划,明确检查重点和时间节点;
2.动态管理《行政检查事项清单》,定期组织成员单位更新清单内容

3.协调跨部门联合执法,避免重复检查,确保检查频次合理。

清单制定与审核

区司法局

1.审核各部门提交的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2.监督清单执行情况,对未按清单检查的行为提出整改意见。

行政执法

区市场监管局、应急局、生态环境分局等

1.梳理涉企检查事项,明确检查内容、频次及标准;
2.按计划开展执法,落实“四步工作法”,对违规行为分级处置;

3.配合联合检查专班开展跨部门综合检查。

安全生产监管

区应急局

1.制定安全生产领域年度检查计划,明确重点检查对象和频次;

2.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企业实施专项检查,并同步报备;

3.参与联合执法,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属地管理

园区管委会、各乡街

1.接收并审核检查单位报送的《行政处罚备案表》,确保程序合规;

2.监督执法行为,受理企业投诉并协调处理;

3.对属地企业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监督问责

区纪委监委、区委办

1.纪律监督:查处违反“五个严禁”等行为,通报典型案例;
2.执法监督:建立健全服务热线与违规行政检查举报电话机制,对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其他

区消防救援局、区人社局

1.依需参与:配合专项检查,提供数据或技术支持

2.联动检查:配合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综合检查,确保消防与用工双重合规。

六、创新举措

(一)联合执法模式革新

组建跨部门执法专班,整合多领域检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年度检查计划公开透明,紧急情况灵活调整,减少突击检查对企业的影响。

(二)深化数字执法应用

运用数字化手段,通过大数据分析预警高频次检查行为,实现精准监管、智慧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是优化龙子湖区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任务。各部门和单位需高度重视,协同配合,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实。

(二)提升服务效能

安全生产与优化营商环境是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环节。各级党政机关应主动强化服务理念,结合自身职能,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自愿为原则,为企业提供精准指导与服务,助力企业成长。

(三)严格监督考核

区纪委监委、区委办、园区管委会及各乡街需将涉企行政检查及评议结果纳入区级目标考核体系,注重考核结果的实际应用,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


    咨询渠道
    咨询机关:蚌埠市高铁工贸园区管理委员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许晨璐
    咨询电话:0552-3075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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