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中恒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0吨/年活性氧化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作出对蚌埠中恒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1000吨/年活性氧化锆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拟批准环境评价报告书、表的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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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1000吨/年活性氧化锆改造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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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蚌埠中恒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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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安徽国子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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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蚌埠市东海大道751号,总占地面积15312.67m2,总投资约20000万元,项目建成后,在现有初级氧化锆的基础上,通过技术改造,将现有1000吨/年的初级氧化锆通过破碎、煅烧等工艺,在刻蚀剂的作用下通过升温,使氧化锆微观结构发生改变,最终加工成活性氧化锆。配套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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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运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 (1)大气:隧道窑燃气废气、加热炉燃气废气、干燥机燃气废气通过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破碎工序废气(粉尘)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有组织排放。(2)废水:技改项目废水主要是新增的生活污水和洗涤废水。技改项目产生的洗涤废水经中和、沉淀处理后与厂区内生活污水一起经厂区总排污口排污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蚌埠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淮河。(3)噪声:要为隧道窑、加热炉、热风干燥机、球磨机、过滤机、振动筛、空压机、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设备噪声,经建筑物隔声、距离衰减后,该项目厂界噪声能够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固体废物:主要为初级氧化锆改性蚀刻后过滤分离产生的废液、过筛去杂工序产生的杂质、除铁去杂工序产生铁屑类杂质、废包装材料、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可重复利用或外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其他固体废物综合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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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龙子湖区信息公开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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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蚌埠市龙子湖区经信委关于蚌埠中恒新材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1000吨/年活性氧化锆改造项目》准许备案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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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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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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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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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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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3035769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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