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蚌埠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龙子河口综合枢纽布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作出对蚌埠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龙子河口综合枢纽布置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日。
项目名称: |
龙子河口综合枢纽布置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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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蚌埠水利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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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淮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局淮河水资源保护科学研究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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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蚌埠市龙子湖区龙子河口,工程内容为建设龙子河口封闭堤防,拆除郑家渡闸、郑家渡站,移址建设龙子湖闸站工程,建设集抽排与自排于一体,具有排涝和灌溉功能的综合枢,总投资35949.89万元。工程建设包括辅助工程、临时工程、环保工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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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和运营期污染源及预防对策(1)陆生生态:加强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禁止夜间施工;保存临时占地表土;运营期绿化植被覆盖。(2)水生生态:围堰施工前采取驱鱼措施;运营期泵站上下游设置电拦鱼设施。(3)噪声:施工期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和机械,加强对噪声设备的维护合管理,施工区设置临时围挡,在居民点设置隔声屏障;临近居民点的工程禁止夜间运输和施工;加强交通管制、施工车辆行经居民点时限速、禁鸣;运营期选取噪声较低的设备;泵房安装隔声门、窗,并安装减振基座;加强泵站运行管理。(4)大气:施工场地周围设置硬质围挡;运输道路硬化,建筑材料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或者其他防尘措施,土方作业时,辅以洒水压尘;土石方毡布覆盖;使用商品混凝土;建筑垃圾及时清运;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应当密闭运输;尾气排放未达到要求的移动施工机械不得进入施工场地。(4)固体废物:弃土用于回填,多余弃土堆至弃土区。建筑垃圾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运送至指定地点进行堆放。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检修废油由检修单位回收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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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受理该项目环评文件后,在蚌埠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了环境影响报告表(送审稿)全本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反馈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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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做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蚌发改审批函【2021】20)蚌埠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龙子河口综合枢纽布置工程立项的复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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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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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0552-30357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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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部门 |
龙子湖区生态环境分局 |
受理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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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0552-3035769 |
电子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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