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103X/202203-00053 信息分类: 卫生、体育,其他,其他
内容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日期: 2024-04-18 17:31
发布机构: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4-04-18
来源单位: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生育证核发指南
文  号: 词: 生育证核发指南

生育证核发指南

发布日期:2024-04-18 17:31信息来源: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1、设定依据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16年1月15日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四十号公布修正)

2、申请条件

夫妻户口一方或双方在本区的,符合《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再婚夫妻,再婚前依法各生育不超过两个子女,再婚后未生育的;(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四)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3、申请材料

1)《再生育申请审批表》2份

2)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

3)结婚证

4)夫妻近期免冠2寸合影照片

5)外省户籍地所在乡镇出具的婚育证明

6)一方或双方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

7)病残儿需设区的市级鉴定文件

4、服务期限  5个工作日

5、服务流程  申请、受理、审查、现场检查、审批、制证、发证

6、收费标准  不收费

7、办公地址  龙子湖区政务服务中心(治淮路706号)

8、办公时间  正常工作日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9、联系方式  0552-3040701

10、投诉电话  0552-304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