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 00303103X/202206-00052 信息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其他,通知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6-22 17:16
发布机构: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2-06-10
来源单位: 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性: 有效
名  称: 龙子湖区转发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
文  号: 应急〔2022〕52号 词: 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

龙子湖区转发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6-22 17:16信息来源:龙子湖区人民政府 浏览量:

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

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的通知

应急〔202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厅(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风险挑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安委〔2021〕12号)和《危险化学品产业转移项目和化工园区安全风险防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安委办〔2021〕7号),指导和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加强源头准入,现将《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安全风险防控指南(试行) 

 

应急管理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