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接种办事指南
本区预防接种服务对象:全区居民
蚌埠医学院预防接种门诊 龙子湖区长淮路287号 0552-3086068
蚌埠二院预防接种门诊 龙子湖区延安路302号 0552-7128207
东风预防接种门诊 龙子湖区治淮路878号 0552-3075611
延安预防接种门诊 龙子湖区胜利东路1483号 0552-2082521
东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第二门诊部 龙子湖区凤阳东路375号 0552-3035573
李楼乡预防接种门诊 龙子湖区乡政府对面 0552-2813522
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预防接种管理
1.及时堂握本区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每半年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簿)进行 1 次核查和整理,查缺补漏,并及时进行补种。
(二)预防接种
1. 接种前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对儿童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卡、薄)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可采用书面或(和)口头告知的形式, 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的情况。
2. 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查验并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接种月(年)龄、 接种部位、 接种途径、 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时再次进行“三查七对”,无误后予以预防接种。三查:检查受种者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证,查对预防接种卡(簿)与儿童预防接种证,检查疫苗、注射器外观与批号、效期; 七对:核对受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3. 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在留观室观察 30 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卡(簿)上记录,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三)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处理
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按照《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的要求进行报告和处理。
服务要求:
(一)接种单位必须为区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有《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藏保管制度,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二)应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全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方案》等相关规定做好预防接种服务工作,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并经过县级或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方可上岗。
(三)根据预防接种需要,合理安排接种门诊开放频率、开放时间和预约服务的时间,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区卫生健康委员会:0552-3040263
bbslzhqws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