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指南
老年人健康管理
1. 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
《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层发国卫基层发〔2020〕9号)
2. 服务对象
辖区内65岁及以上常住居民。
3. 服务机构信息,包括名称、地点、服务时间
服务机构名称地点:乡(镇)村两级医疗机构 所辖乡镇或者村所在地
服务时间:法定工作日
4. 服务内容
每年为老年人提供1次健康管理服务,包括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体格检查、辅助检查和健康指导。
(一)生活方式和健康状况评估。通过问诊及老年人健康状态自评了解其基本健康状况、体育锻炼、饮食、吸烟、饮酒、慢性疾病常见症状、既往所患疾病、治疗及目前用药和生活自理能力等情况。
(二)体格检查。包括体温、脉搏、呼吸、血压、身高、体重、腰围、皮肤、浅表淋巴结、肺部、心脏、腹部等常规体格检查,并对口腔、视力、听力和运动功能等进行粗测判断。
(三)辅助检查。包括血常规、尿常规、肝功能(血清谷草转氨酶、血清谷丙转氨酶和总胆红素)、肾功能(血清肌酐和血尿素)、空腹血糖、血脂(总胆固醇、甘油三酯、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心电图和腹部B超(肝胆胰脾)检查。
(四)健康指导。告知评价结果并进行相应健康指导。
1.对发现已确诊的原发性高血压和2型糖尿病等患者同时开展相应的慢性病患者健康管理。
2.对患有其他疾病的(非高血压或糖尿病),应及时治疗或转诊。
5. 服务流程
6. 服务要求
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国卫基层发〔2017〕13号)操作要求
7. 投诉举报电话以及网上投诉渠道
0552-3040263